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消息,《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線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2—2022)于2022年10月1日實施。
該标準是市場監管總局(标準委)會同交通運輸部、公安部,組織全國交通工程設施(公路)标準化技術委員會,對2009年版道路交通标志強制性國家标準進行的修訂。
此次修訂針對近年來出現的新設施、交通管理新需求,增加了“電動汽車充電站”“電動自行車車道标志”“禁止電動自行車進入标志”“注意積水标志”等18項新的交通标志。适應複雜路網和交通運行環境下駕駛人對出行便捷性的要求,細化了标志的版面、設置及使用要求等。
來源:每天學點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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