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救援銜條例》,27日起開始施行。
消防救援銜是繼軍銜、警銜、關銜、外交銜之後,我國設立的一種新銜級,是專門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設立,是表明消防救援人員身份、區分消防救援人員等級的稱号和标志,是國家給予消防救援人員的榮譽和相應待遇的依據。
《條例》施行後具體操作如何?一張圖帶你了解↓↓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是區分軍官等級、表明軍官身份的稱号、标志和國家給予軍官的榮譽。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警銜是區分人民警察等級、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稱号和标志,是國家給予人民警察的榮譽。人民警察實行警察職務等級編制警銜。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銜制是我國繼軍銜、警銜後實行的第三種銜級制度。關銜是區分海關關員等級、表明海關關員身份的稱号和标志,是國家給予海關關員的榮譽。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外交人員外交銜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外交人員專用的等級制度。我國設立七級外交銜級,并明确外交銜級根據其在駐外外交機構中擔任的職務、公務員職務級别和外交工作需要确定。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