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中,從去年疫情開始後,快遞就開始不上門。尤其是随着快遞櫃、快遞超市如雨後春筍一般出現後,雖然疫情得到控制,但是能送貨上門的似乎隻有順豐和京東。
很多的快遞根本不經過許可或者通知,直接把快遞放到櫃裡或超市裡,似乎“去驿站、快遞櫃自取”成了行業潛規則。消費者的選擇權也随之成了泡影,尤其是一些老人,網上購物本是為了方便,卻因為快遞問題成了累贅。
1.不能未經同意就随意放到快遞櫃或超市根據快遞的相關規定,快遞公司應當按照消費者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進行送達,無權自行決定放到第三方地址代為送達。這種未經同意就随意放的做法本身是不合法的,也給不少的消費者帶來了困擾和麻煩。2.購物時備注不能放到快遞櫃或快遞超市為了盡量避免上述情況的發生,消費者在購物的時候,如果不能選擇那種一定可以送貨上門的快遞,可以在訂單上特别備注不允許快遞送到快遞櫃或超市,要求必須送貨上門,不允許代收。
3.消費者信息要注意保護網購的時候,通過快遞購物的時候,還要注意保護個人信息,盡量避免個人信息的洩露。比如收到快遞後,打開包裹,扔掉包裝箱前務必把個人信息劃掉或消除。4.個人安全更要注意長期一個人住或者經常一個人在家的女生更要注意這方面的保護,比如姓何的女士,收件人可以寫何先生,而不是何女士。一些小細節看似不起眼,有時候能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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