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的一好朋友,人在深圳工作,為了買房,她把兩邊的社保都交上了,就怕哪天回長沙想買房了,不能享受買房的待遇,相信很多朋友會跟我朋友有一樣的想法,那麼到底社保可以在兩個地方同時交嗎?兩地交了社保能最終歸入一個賬号嗎?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社保可以在兩個地方同時交嗎?
兩個地方同時交社保的人,其中有一部分肯定跟我的朋友有一樣的想法,還有一部分的想法便是:兩地交社保,年限可以重複計算,賬戶金額更多。
對于這種想法,我要說的是,你們全都想錯了!
完全誤解了社保的正确繳納方式!這裡給大家總結幾點,正一正大家的三觀:
1、如果兩地都交了社保,醫保待遇隻能享受一地,不能重複報銷;
2、如果兩地都交了社保,養老保險的年限和賬戶金額不會重複計算;
3、兩地交社保等于浪費錢,沒有任何好處。
二、兩地交了社保能最終歸入一個賬号嗎?
兩地同時交社保,無法合并,隻能保留其中一個社保關系,另外一個社保賬戶中個人餘額會退還給本人。
參保人員流動就業,同時在兩地以上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在辦理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确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同期其他關系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複計算。
如果存在兩地都繳納社保的情況,建議按照“先轉後清”的原則,由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清理。
總之,兩地都交了社保的是不可以進行社保合并的,所以大家唯一能做的就是隻交一個地方的社保,一旦因為工作或者居住的原因去到另外一個城市,一定要辦理好社保轉移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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