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集中我們講述了肝癌的手術治療,下面一起了解肝癌的其他治療方式。
我們知道外科手術是肝癌的首選治療方法,但是在确診時大部分患者已達中晚期,往往失去了手術機會,據統計僅約 20% 的患者适合手術。因此,需要積極采用非手術治療,可能使相當一部分患者的症狀減輕、生活質量改善和生存期延長。
肝癌的非手術治療主要包括局部消融治療、肝動脈介入治療、系統治療等。
消融示意圖
(一)局部消融治療
局部消融治療是借助醫學影像技術的引導對腫瘤靶向定位,局部采用物理或化學的方法直接殺滅腫瘤組織一類治療手段。主要包括射頻消融 ( RFA) 、微波消融( MWA) 、冷凍治療( Cryoablation) 、高功率超聲聚焦消融( HIFU) 以及無水乙醇注射治療( PEI) ; 具有微創、安全、簡便和易于多次施行的特點。而影像引導技術包括超聲、CT 和 MRI,而治療途徑有經皮、經腹腔鏡手術和經開腹手術三種。
斬草除根
(二)肝動脈介入治療
肝動脈介入治療按治療操作的不同,常分為肝動脈灌注化療( TAI) 、肝動脈栓塞( TAE) 和肝動脈栓塞化療( TACE) 。
肝動脈介入治療主要适用魚不能手術切除的中晚期原發性肝癌患者; 或可以手術切除,但由于其他原因( 如高齡、嚴重肝硬化等) 不能或不願接受手術的患者。對于上述患者,介入治療可以作為非手術治療中的首選方法。肝動脈介入治療對于包膜比較完整的巨塊型肝癌和大肝癌具有一定的效果,但是對于可以手術切除的肝癌,優先選擇外科切除。
其中,TACE 作為一線非根治性治療,國内臨床上最常用。肝動脈栓塞化療( TACE) 是指同時進行肝動脈灌注化療( TAI) 和肝動脈栓塞( TAE) 治療,以提高療效。TACE 治療原發性肝癌主要是基于肝癌和正常肝組織血供的差異,即 95% ~ 99% 的肝癌血供來自肝動脈,而正常肝組織血供的70% ~75% 來自門靜脈,肝動脈血供僅占 20% ~ 25% 。TACE 能有效阻斷肝癌的動脈供血,同時持續釋放高濃度的化療藥物打擊腫瘤,使其缺血壞死并縮小,而對正常肝組織影響較小。TACE 能有效控制肝癌生長,明顯延長患者生存期,使肝癌患者獲益,已成為不能手術切除的中晚期肝癌首選和最有效的治療方法。
但是,TACE 治療本身有一定局限性,主要表現為:①由于栓塞不徹底和腫瘤側支血管建立等原因,TACE 常難以使腫瘤達到病理上完全壞死;②TACE 治療後由于腫瘤組織缺血和缺氧,殘存腫瘤的缺氧誘導因子 (HIF)水平升高,從而使血管内皮生長因子( VEGF) 高表達。這些因素可導緻肝内腫瘤複發和遠處轉移。
(三)系統治療
由于肝癌起病隐襲、進展迅速,确診時往往已達晚期,不能手術、消融或 TACE 治療的居多,在肝癌确診時患者常有不同程度的肝功能異常。對于嚴重肝功能不全( Child-Pugh C 級) 的患者,僅采取支持對症治療是最常用和唯一的選擇; 肝功能基本正常或接近正常( Child-Pugh A 級或 B 級) ,而無手術、消融或 TACE 治療指征者,可以進行系統治療。對于沒有禁忌症的晚期肝癌患者,系統治療優于支持對症治療; 可以減輕腫瘤負荷,改善腫瘤相關症狀和提高生活質量,還可延長生存時間和有其他獲益。一般認為,系統治療主要适用于: 已經發生肝外轉移的晚期患者; 雖為局部病變,但不适合手術切除、射頻或微波消融和TACE 治療,或者局部治療失敗進展者; 彌漫型肝癌; 合并門靜脈主幹癌栓和/或下腔靜脈者。
系統治療主要包括分子靶向藥物治療、全身化療、中醫藥治療等。其中,分子靶向藥物治療(索拉非尼)能延緩 HCC的進展,明顯延長晚期患者生存期,且安全性較好。已相繼獲得歐洲 EMEA、美國 FDA 和我國 SFDA 批準,用于治療不能手術切除和遠處轉移的原發性肝癌。另外,含奧沙利鉑的聯合化療可為晚期 HCC 患者帶來較好的客觀療效、控制病情和生存獲益,且安全性好。
以上就是關于肝癌的非手術治療的内容,由于我國肝癌多發生在慢性肝病或肝硬化的基礎上,高度惡性和複雜難治,故特别強調多學科規範化綜合治療。依據患者的具體病情,制定最佳的個體化方案,各種療法的合理、序貫應用,将有助于提高總體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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