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我國的經濟市場上起着重要的作用,這類主體單位為我國的經濟市場繁榮帶來了不可缺少的作用。但公司的成立需要相應的公司的地址,我國對公司的所在地的房屋有哪些要求呢,下面小編就什麼房子可以注冊公司,都有哪些規定呢,為大家做詳細的解釋。
一、公司地址有什麼要求
(1)自建房作為住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可提交建設單位出具的施工許可證、建設許可證複印件作為住所使用證明。
(2)原屬區縣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為住所,但因房屋管理局機構調整無法再由其出具權屬證明的,可由區縣政府明确的部門出具産權證明。
(3)使用國有企業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産作為住所,可由主管該單位的國有資産管理部門或其上級單位出具産權證明。
(4)使用科技園區(開發區)内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産作為住所,由所在區縣政府或其授權的部門出具房屋權屬證明文件。
(5)房屋提供者系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的具有出租房屋經營項目的,即經營範圍含有“出租商業用房”、“出租辦公用房”、“出租商業設施”等項目的,由該企業提交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及房屋産權證明複印件作為住所使用證明。
(6)使用賓館、飯店(酒店)作為住所的,提交加蓋公章的賓館、飯店(酒店)的營業執照複印件作為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7)使用人防工程作為住所的,提交人防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使用人防工程申報表》以及消防部門同意使用的證明文件的複印件。
(8)使用核心各直屬機構的房屋作為住所的,由核心各直屬機構的房屋管理部門出具房屋使用證明。
(9)使用中、小學校的非教學用房作為住所的,由所在區縣教委出具同意經營的意見。
(10)經市商務局确認申請登記為社區便民菜店的,由所在街道辦事處或社區綜合服務核心出具同意使用該場所作為住所從事經營的證明。
(11)在已經登記注冊的商品交易市場内設立企業或個體工商戶,住所證明由市場服務管理機構出具,并提交加蓋該市場服務管理機構公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如果是寫字樓,則注冊公司時所提供的手續較為方面也比較廣泛。要求提供房産證複印機、房屋租賃合同,住所證明等就可以了。
什麼房子可以注冊公司,主要作為公司經營或辦公的場所需要相關的部門或單位進行審批,允許後才能夠進行相應的公司地址的注冊。自有房屋需要取得相關的房屋所有權證後才能夠辦理這類事件。總體來說就是房屋要進行相關的确認合法性後才能夠辦理注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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