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會有碘缺乏病?碘(化學符号為I)是一種活潑的具有氧化劑作用的非金屬元素在自然界中以能溶于水的碘化物形式存在自然界含量稀少,在地殼中的含有量位居第47位除在海水中含量較高(每升海水含50~60微克)以外,在大部分土壤、岩石、水中的含量都很低微,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為什麼會有碘缺乏病?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碘(化學符号為I)是一種活潑的具有氧化劑作用的非金屬元素。在自然界中以能溶于水的碘化物形式存在。自然界含量稀少,在地殼中的含有量位居第47位。除在海水中含量較高(每升海水含50~60微克)以外,在大部分土壤、岩石、水中的含量都很低微。
我們把自然環境碘含量低微到不能滿足人體最低需要時稱之為環境碘缺乏。同樣,把人體内碘營養不足稱為體内碘缺乏。科學家們一緻公認環境碘缺乏是碘缺乏病的最重要緻病原因。
碘缺乏病是由于自然環境碘缺乏造成機體碘營養不良所表現的一組疾病的總稱。包括地方性甲狀腺腫(除碘缺乏以外,甲狀腺炎症、自身免疫性甲狀腺疾病、甲狀腺功能亢進症、甲狀腺腫瘤、家族性甲狀腺腫和環境緻甲狀腺腫物質等也可以引起甲狀腺腫大,一般而言這些疾病和因素引起的甲狀腺腫不超過人群的5%)、克汀病(以癡呆、矮小、聾、啞、癱瘓為主要臨床特征)和亞克汀病(以智力低下為主要臨床特征)、單純性聾啞、胎兒流産、早産、死産和先天畸形等。它實質上屬于微營養素營養不良,與維生素A缺乏、缺鐵性貧血并列為世界衛生組織、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等國際組織重點防治、限期消除的三大微營養素營養不良疾病。碘缺乏病主要發生于特定的碘缺乏地理環境,是世界上分布最廣、威脅人口最多的一種地方病。我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除上海市外均有不同程度的流行。
碘缺乏最主要的危害是影響胎兒的腦發育,導緻兒童的智力和體格發育遲滞或永久性障礙,造成病區人群的智能損害,這是因為在腦發育的主要時期(從妊娠開始至出生後2歲),神經系統的發育必需依賴于甲狀腺素的存在,而碘是合成甲狀腺素的重要原料。
為了使主要人群對碘缺乏病防治基本知識的認識不斷加深,把健康教育進一步引向深入,從1994年起,我國将每年的5月15日定為“防治碘缺乏病日”。
科學補碘面面談
補碘方法多碘鹽最有效
世界衛生組織公布的最新的每日碘推薦供給量為:0~59個月的嬰幼兒是90ug/d,6~12歲學齡兒童是120ug/d,12歲以上及成人是150ug/d,孕婦和哺乳期婦女是200ug/d。
由于碘缺乏病是環境缺碘所緻,因此補碘是防治碘缺乏病最有效的措施。目前補碘的方法有食鹽加碘、口服碘油丸、飲水加碘、含碘藥物、碘茶、碘化食品、富碘食物(如海産品)。而食用碘鹽是防治碘缺乏病的最好方法。
人體對碘的儲存能力有限。由于自然環境缺碘是長期存在的,因此補碘應遵循長期、微量、日常和生活化原則。食鹽是人體的每日所需,符合長期、微量、日常和方便的原則。人類經過近百年的探索和實踐證明,食鹽加碘具有安全、有效、簡單、易行、價廉、能夠長期堅持食用的優勢,成為補碘的最佳途徑。1993年國務院制定了包括“居民食用鹽中強化加碘”在内的一系列戰略對策,以提高國民碘營養水平。
關于“食用鹽全部加碘”
“食用鹽全部加碘”指全體公民所需的食鹽都要加碘,它包括三個基本含義:第一,人們的食用鹽必須是碘鹽(包括食用的粗鹽或精鹽);第二,用于食品加工的鹽也必須用碘鹽(如加工醬油、面包、餅幹、肉制品等);第三,畜牧用鹽也必須用碘鹽。
“食用鹽全部加碘”實際上不是全民性的。在1994年出台的《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中明确規定:高碘地區不供應碘鹽;不宜食用碘鹽的人,可持指定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到指定單位購買非碘鹽。
其實,并不是隻有我國實行“食用鹽全部加碘”。食鹽加碘防治碘缺乏病是從本世紀初開始的。一些國家如加拿大早就實行了食鹽全部加碘。作為政府行為推廣使用碘鹽最早始于瑞士、美國、奧地利等國。印度經過專家論證後于上世紀80年代末開始實施食鹽全部加碘計劃。1994年美洲國家在厄瓜多爾開會并發表了“基多宣言”,要求全美洲實施全民食鹽加碘計劃。截止到1995年底,正在實施或已經制定食鹽全部加碘的國家有24個發展中國家,另有33個國家已承諾實施食鹽全部加碘計劃。國際控制碘缺乏病理事會也推薦所有缺碘國家都要實施食鹽全部加碘。
發達國家在消除了碘缺乏病後仍食用碘鹽。如美國、法國、加拿大、日本等,由于人們文化素質較高,對碘缺乏危害有深刻的認識和強烈的自我保健意識。
目前,天津市雖然實現了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但是碘缺乏危害是自然環境缺碘造成,而我市自然環境缺碘狀況是不能改變的。如果我們不食用碘鹽,人們又會因攝入碘不足而受到碘缺乏危害。為此,我市除了部分與河北省接壤的高碘地區外,絕大部分市民要長期堅持食用碘鹽。
需要再次指出的是,因治療需要,特别是患甲狀腺疾病(如甲亢)或對碘敏感的人群,應該持縣級及以上醫院的病情診斷書到指定的鹽業公司非碘鹽專櫃購買無碘食鹽。
碘鹽有标準
1994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國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規劃綱要》(國辦發〔1994〕88号)中明确規定,我國鹽碘含量(以碘離子計)是:加工為50mg/kg,出廠不低于40mg/kg,銷售不低于30mg/kg,用戶不低于20mg/kg。
但是,食鹽加碘的濃度,不是一成不變的,要在考慮缺碘危害與過碘危害的利害關系的基礎上,科學補碘。多年來,我國已對食鹽碘含量進行了3次調整。最近的一次調整,是在去年。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在規定的範圍内,根據當地人群實際碘營養水平,選擇适合本地情況的食用鹽碘含量水平。
天津市食用鹽産品碘含量暫定為30mg/kg。多年來,天津市開展了日常的碘鹽監測以及每兩至三年一次的人群碘營養狀況調查工作,2002年到2012年我市的居民碘缺乏病病情監測情況表明,目前天津市居民碘攝入量是适宜的、安全的。我市普通人群、兒童和哺乳期婦女碘營養狀況處于适宜範圍内,但孕婦碘營養不足。考慮到多重因素,我市衛生行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對我市食用鹽産品(碘鹽)碘含量問題進行了專題論證,居民食鹽碘含量定暫為30mg/kg。關于舊碘鹽允許銷售期限問題,衛生部等8部委聯合印發《關于做好實施食用鹽碘含量标準工作的通知》(衛疾控發〔2012〕10号)明确規定,2012年3月15日起,碘鹽生産企業應當按照新标準生産碘鹽。2012年3月15日以前生産的碘鹽可以繼續銷售至保質期結束,産品未注明保質期的,可以銷售至生産日期之後3年。食品加工企業可以使用新标
準範圍中任意碘含量的碘鹽。餐飲業應當使用所在地确定的新标準碘鹽。
正确購買和使用碘鹽
(1)應該通過正規渠道購買碘鹽,碘鹽必須有包裝和碘鹽标志,購買時要辨認清楚。
(2)購買的碘鹽要妥善保存,碘鹽應放在陰涼、幹燥處,避免受日光直射和吸潮,離開竈台存放,避免高溫影響。居民可購買小包裝碘鹽,存放時間不宜過長,做到随吃随買。
(3)為防止碘丢失,烹饪時不宜過早放入碘鹽,宜在食物快熟時放入,避免用碘鹽爆鍋,長時間炖、煮,以免碘受熱失效而失去補碘的作用。
海産品無法取代碘鹽
一般來說,大多數陸地植物的碘含量都較低,唯有菠菜和芹菜的碘含量較高(1.6毫克/千克左右)。而海産品碘含量是陸地植物的幾倍,有的高達幾十倍。可以說,海産品是天然的最佳補碘産品。
那麼,沿海地區人們食用海産品較多,還需要補碘嗎?海産品含碘量最高的是海藻類,包括海帶、紫菜,但是國人的飲食習慣并不以海帶和紫菜為主。有調查顯示,高碘食物海帶和紫菜的消費率和消費量很低,在膳食碘攝入中的貢獻率為僅為1.6%至3.0%,而貢獻最高的是碘鹽。換句話說,如果我們把碘鹽停掉,那麼沿海居民60%以上的碘就會丢掉,很可能變成缺碘地區。針對沿海地區居民碘攝入是否過量的問題,國家在2009年進行了專題調查,結果證明我國沿海地區人群的碘營養狀況總體上是适宜和安全的,但孕婦碘缺乏的風險較高。在2010年發布了《中國食鹽加碘和居民碘營養狀況的風險評估》并指出,在低水碘地區如果食用不加碘食鹽,碘缺乏的風險遠大于碘過量的風險。因此,沿海地區的居民也需要普及加碘食鹽,以保證居民的碘攝入量,進一步降低碘缺乏的風險。
正确看待含碘保健品和碘強化食品
随着碘缺乏病防治工作逐步深入,近年來,國内有一些企業、工廠開發了許多含碘保健品和碘強化食品,這對于提高人群的碘營養水平具有一定的意義。但是它們不能作為國家防治碘缺乏病的主導和輔助措施。碘缺乏病的防治,不能每天靠吃含碘保健品和碘強化食品來控制。所以,我國政府明确規定以食鹽加碘為主,碘油為輔的綜合防治措施來消除碘缺乏病。其實,隻要正常食用合格碘鹽就能夠糾正碘營養不良,不需要再吃其他的含碘保健品或碘強化食品。碘對人體來說并不是越多越好,隻要滿足生理需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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