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家住金鳳區陽光美林小區的業主王女士發現自家地下儲藏室失竊。可造成東西丢失的原因,讓王女士很“無語”,目前王女士的損失也無人來賠償。對此,開發商承認工作存在失誤,原本表示賠償2500元,由于金額協商不一緻,又表示不賠償,讓業主起訴。
業主認為誤換門鎖 導緻财物丢失
王女士反映,3月20日,她的家人到地下儲藏室拿東西,發現地下儲藏室的門一推就開了,地面上還有水漬。王女士的家人在清掃時發現,放在地下室的酒不見了,随後王女士也到地下儲藏室進行查看,發現有7瓶酒丢失。
緊接着,王女士檢查了門鎖,發現将鑰匙插入門鎖時擰不動,随後她就向物業反映了問題。“工作人員說小區有業主私占地下儲藏間,開發商在換鎖時把一些業主的門鎖誤換了。”
王女士認為,換鎖時,并沒有人通知過業主,因為開發商誤将自家地下室的門鎖更換但沒有鎖好門導緻失竊。雖然報了警,目前還沒有調查結果,她也與開發商、物業聯系協商此事,一個月過去,一直沒有結果。
“新鑰匙在開發商處,這個事情沒解決我不想拿。”王女士說,家裡确實有7瓶酒放在地下室,價值5000多元,但是相關證據以及證明酒價值的票據她都沒有。
開發商:承認工作失誤 提出賠償業主2500元
對此,開發商甯夏天都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表示,換鎖确實有失誤,但是賠償需要業主提供依據。雙方協商時,小區物業工作人員表示,對于王女士家地下儲藏室失竊一事,物業一直在積極配合,協調開發商解決問題。因為開發商更換的是未賣出的地下儲藏室的門鎖,所以沒有通知業主,物業公司也調取了地下儲藏室入口的監控,但沒有發現異常。
随後,房地産工作人員表示,目前事情還沒有調查清楚,對于王女士提出的5000元的賠償金額,他覺得不太合适。最終,工作人員表示,可以賠償王女士2500元,但王女士不同意,工作人員希望王女士能夠考慮考慮,他也會将此事上報公司,如果協商不了,建議王女士起訴。
記者了解到,後續王女士又與開發商進行了協商,但是開發商建議王女士通過訴訟維權,不願再進行賠償。王女士已經在12345平台進行了投訴,後續也會再找開發商協商。
律師:業主需提供相應證據 否則可能敗訴
甯夏言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孫攀表示,此事是典型的侵權行為,開發商沒有及時告知業主,且在更換門鎖過程中存在瑕疵,導緻業主地下儲藏室财物丢失,各方如果明确認可了這一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開發商要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業主作為受害一方,對财物有沒有實際丢失、财物損失的具體金額,都要盡到舉證義務,如果業主沒有辦法提供證據證明,存在一定的敗訴風險。
孫攀律師表示,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存在物業合同,物業公司也向業主收取一定的物業服務費,物業公司對于相關設施的服務,有義務告知業主,所以物業服務也存在一定瑕疵。
律師建議,盡快尋找丢失财物的相關證據以及财物的相關票據,如果和開發商協商不成,在提供上述證據後,盡快通過訴訟方式維權。“最終開發商以及物業公司要承擔多大的賠償責任,需要業主提供證據後,由當地司法機關判斷。”
記者 馬美玲 馬雨軒
【責任編輯:闫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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