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不動産
非房地産企業銷售不動産
一般納稅人 | ||
銷售營改增前取得的不動産 |
申報 |
簡易計稅:計稅依據=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購置原價,征收率5% |
一般計稅:計稅依據=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稅率9% | ||
預繳 |
計稅依據=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購置原價,預征率5% | |
銷售營改增前自建的不動産 |
申報 |
簡易計稅:計稅依據=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征收率5% |
一般計稅:計稅依據=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稅率9% | ||
預繳 |
計稅依據=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征收率5% | |
銷售營改增後取得的不動産 |
申報 |
一般計稅:計稅依據=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稅率9% |
預繳 |
計稅依據=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購置原價,預征率5% | |
銷售營改增後自建的不動産 |
申報 |
一般計稅:計稅依據=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稅率9% |
預繳 |
計稅依據=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預征率5% |
小規模納稅人 | ||
銷售取得的不動産 |
申報 |
計稅依據=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購置原價,征收率5% |
預繳 |
計稅依據=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購置原價,預征率5% | |
銷售自建的不動産 |
申報 |
計稅依據=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征收率5% |
預繳 |
計稅依據=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征收率5% |
房地産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産項目
一般納稅人 |
申報 |
銷售營改增前開發的老項目,簡易計稅:計稅依據=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征收率5% |
銷售營改增後開發的新項目,一般計稅:計稅依據=不動産售價-土地款,稅率9% | ||
預繳 |
計稅依據=預收款,預征率3% | |
小規模納稅人 |
申報 |
計稅依據=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征收率5% |
預繳 |
計稅依據=預收款,預征率3% |
其他個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産
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産(不含其購買的住房) |
計稅依據=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購置原價,征收率5% |
未滿2年的住房 |
計稅依據=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征收率5% |
滿2年的住房 |
免征增值稅 |
出租不動産
一般納稅人 | ||
出租營改增前取得的不動産 |
申報 |
一般計稅:計稅依據=取得的租金收入,稅率9% |
簡易計稅:計稅依據=取得的租金收入,預征率5% | ||
預繳 |
一般計稅:計稅依據=取得的租金收入,預征率3% | |
簡易計稅:計稅依據=取得的租金收入,預征率5% | ||
出租營改增後取得的不動産 |
申報 |
計稅依據=取得的租金收入,稅率9% |
預繳 |
計稅依據=取得的租金收入,預征率3% |
小規模納稅人 | |
申報 |
計稅依據=取得的租金收入,征收率5% |
預繳 |
計稅依據=取得的租金收入,預征率5% |
其他個人 | |
出租不動産(不含住房) |
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
出租住房 |
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 |
政策依據
《财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财稅〔2016〕36号)
本文來源:本文收集整理于雲南稅務公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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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sometime編制:2022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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