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産假工資什麼時候發?1、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别規定,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法律規定産假工資什麼時候發?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1、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别規定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給予生育或者終止妊娠的女職工下列保護:
(一)符合政策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産假的基礎上,延長産假60天,達到158天;難産的,增加産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産假15天。
(二)懷孕不滿2個月流産的,享受不少于20天的産假;
(三)懷孕滿2個月不滿3個月流産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産假;
(四)懷孕滿3個月不滿7個月流産、引産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産假;
(五)懷孕滿7個月引産的,享受不少于98天的産假。
2、産假工資如何支付?
如果女職工在休産假期間已經享受了生育津貼、醫療補貼等待遇,若生育津貼高于員工平均工資,則企業不用再向其支付産假工資;若低于平均工資,則公司需要補足差額。關于女職工産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标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産假前工資的标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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