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駕駛證的期滿換證、記滿12分扣證等複雜的規定,行駛證顯得“單純”很多。通常,隻有在交警查車、車輛年檢時,才會用得上我們的行駛證。
但其實,行駛證也是需要“換證”的,隻是換證的時間因人、因車而異。
01
行駛證什麼時候要換證?
駕駛證的換證周期是6年-10年-長期,隻要大家沒有扣滿12分的記錄,按照這個換證時間基本沒啥大問題。但行駛證就不同了,它沒有一個确切的有效期,隻有一個标志:當行駛證上的章蓋滿了。
(當行駛證蓋滿章後,必須要換證)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52條:
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滅失、丢失或者損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
補領、換領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的,原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作廢,不得繼續使用。
而行駛證蓋章已滿,同樣符合重新換領新行駛證的情況。所以,如果你的行駛證章已被蓋滿,記得要及時更換行駛證了。
02
行駛證副頁蓋滿章,是否必須換證才能年審?
是的。
如果在辦理年審時,發現自己的行駛證副頁已經蓋滿章,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辦理換證,先換領行駛證再重新補簽章。
因為車輛的行駛證副頁已經蓋滿年審章,這次年審之後沒有位置再簽章了,自然無法完成整個年審手續。所以通常情況下,工作人員會指引你到車管所申請辦理補換行駛證業務。
03
行駛證副頁蓋滿章,一定要換整個行駛證嗎?
是的。
行駛證是由正本和副頁組成,更換時需要同時換領,不能隻換副頁。
04
這種情況,行駛證無需簽注有效期
2018年7月30日開始,公安部實行“放管服”改革,其中規定:
● 6年免檢車輛免檢期内,隻需領取年檢标志,行駛證副證上不再簽注檢驗有效期,檢驗有效期簽注在檢驗合格标志上;
● 非6年免檢車輛在完成上線檢測之後,仍然要在行駛證副頁上簽注檢驗有效期。
也就是說,車子在6年免檢期間,行駛證不用再簽注檢驗有效期;但過了6年免檢期,車輛在進行完上線檢測之後,行駛證仍需要簽注檢驗有效期。
改革前,6年免檢車輛需簽注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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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後,6年免檢車輛無需再簽注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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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6年免檢内的車輛不用再簽注行駛證,但要提醒大家一個問題:行駛證沒有顯示有效期≠不用領取年檢标志。
根據規定,6年免檢的車子第2、4年需要在年檢時間到期前3個月内,到“交管12123”申領“免檢車申領檢驗合格标志”(電子标),更新年檢時間。如果未申領電子标,則會被視為“逾期年檢”,最嚴重可面臨強制報廢。
05
12123的年檢時間與行駛證上不一緻,以哪個為準?
當“交管12123”上顯示的車輛檢測時間與行駛證不符時,以“交管12123”的信息為準。車輛上線檢測後,行駛證上會簽注最新的檢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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