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罪)在酒裡
毀于杯(悲)中
作為一名營運車司機
竟敢踩酒後駕駛這條紅線!?
飲酒後開車将面臨法律的懲罰
醉酒駕駛營運車,處罰更嚴厲!
案例回顧
2021年12月5日16時35分許,史某駕駛一輛歐曼牌重型半挂牽引車沿解放路由東向西行駛至豐縣華張路口處右拐彎時徑直撞到了路中間的護欄上。駕駛員還沒反應過來時,徐州交警豐縣大隊東郊中隊民警恰巧巡邏至此,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況。
當靠近機動車駕駛員時,民警立即聞到一股濃濃的酒味,懷疑駕駛員史某有酒駕嫌疑,于是立即對駕駛員進行經呼氣式酒精檢測,測試結果為228mg/100ml。随後民警将其帶至醫院抽血,經徐州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檢驗鑒定,駕駛員史某血液内的酒精含量為256.3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
據史某自己供述,今天中午和朋友吃飯期間喝了有半斤白酒,喝過酒後,出于僥幸心理,認為沒什麼事,便駕駛車輛準備回家,沒想到途中途中發生了事故。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上次小編給大家聊的是一個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案例
尚未達到醉酒的标準
那今天這個事故的駕駛員應當如何處理呢?
法律課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估計駕駛員現在腸子都要悔青了,怎麼也不會想到,半斤白酒給他帶來的是
牢獄之災(追究刑事責任)
吊銷駕駛證十年内不能再考
終生不能駕駛營運機動車
一杯酒
能拉近人與人的距離
可你若是酒後駕車
你就會拉遠了你和家人的距離
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請牢記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生命無價,禁止酒駕!
請對酒駕說“NO!”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