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相關高血壓的困境
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分類與診斷
01 妊娠期高血壓
- 兩次測量收縮壓≥140mmHg和(或)舒張壓≥90mmHg,且至少相隔6小時。
02 子痫前期/子痫
- 妊娠20周後首次出現高血壓和蛋白尿,常伴有水腫與高尿酸血症。
03 慢性高血壓
- 妊娠前或孕齡20周前出現收縮壓≥140mmHg和(或)舒張壓>90mmHg,或産後12周後血壓仍不能恢複正常。
04 慢性高血壓并發子痫前期/子痫
- 妊娠前或孕齡20周前出現收縮壓>140mmHg和(或)舒張壓>90mmHg,并在妊娠過程中發生子痫前期或子痫。
注:ACOG 《妊娠期高血壓診斷和管理指南》;ESC 《妊娠期心血管疾病管理指南》。
妊娠期高血壓疾病分類
《妊娠期高血壓疾病:國際妊娠期高血壓研究學會 分類、診斷和管理指南(2018)》
二孩政策帶來更多高齡孕婦- 最佳的生育年齡應該是在23-28歲之間,随着年齡的增大,女性的生育能力有所下降,内分泌激素調節能力不足。
高血壓拟生育——女性
育齡婦女在妊娠前可以有相對充分的準備!
- 妊娠前評估:血壓水平、靶器官損害情況、正在應用的降壓藥物與療效等。
- 鑒于妊娠早期适應性血液動力學改變,血壓常常較妊娠前有所下降,建議妊娠前已接受降壓藥物治療的孕婦應将血壓控制在适當水平,避免因血壓過低而增加胎兒畸形的風險。
- 調整降壓藥物
- 建議在拟妊娠前6個月開始改用硝苯地平和(或)拉貝洛爾控制血壓。
- 妊娠前已服用噻嗪類利尿劑治療的孕婦可繼續應用。
- 經過以上兩種藥物治療後血壓仍不能降至150/100 mmHg 以下、或輕度高血壓但伴有蛋白尿者建議暫緩妊娠。
妊娠期高血壓診斷與管理- 妊娠20周後出現高血壓:≥140/90mmHg。
- 發現血壓升高,6小時後至少重複測量1次血壓均增高者。
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易患因素妊娠期高血壓疾病血壓管理建議
01 降壓目标及時機
- 一般高血壓患者當血壓≥140/90mmHg即應根據患者具體情況進行非藥物幹預。
- 當收縮壓≥150mmHg和(或)舒張壓≥100mmHg或出現靶器官受損時方考慮應用藥物治療。
- 對于血壓明顯升高但無靶器官損害的孕婦,将血壓控制在150/100mmHg以下。
- 降壓過程力求下降平穩,不可波動過大,且血壓不可低于130/80mmHg,以保證子宮胎盤血流灌注。
02 治療原則
非藥物治療适合于所有妊娠期高血壓疾病患者。
降壓藥物的選擇——對于孕婦而言,目前沒有任何一種降壓藥物是絕對安全的。
03 妊娠高血壓的藥物治療原則
降壓藥物的選擇
拟妊娠及妊娠全程禁用 RAS 阻滞劑
ACEI 、ARB 、腎素抑制劑、醛固酮受體拮抗劑。
04 發生子痫前期和子痫先兆
- 及時到産科就診。
- 産科醫師和心血管醫師共同協作控制血壓。
- 同時采取鎮驚止抽、鎮靜、促胎肺成熟等治療手段。
- 由産科醫師依據指南和臨床評估後決定是否需要終止妊娠。
05 發生子痫前期和子痫先兆的血壓控制
靜脈用藥
>拉貝洛爾
>尼莫地平
>尼卡地平
>酚妥拉明
>硝酸甘油
>硝普納
關于硫酸鎂
ESC :硫酸鎂用于驚厥發作和預防,但應注意硫酸鎂會導緻孕婦低血壓和胎兒缺氧。
非用于降壓。
ACOG :用于子痫前期
(推薦适當用硫酸鎂預防子痫發作)
- 在胎兒具備生存能力之前不推薦給予預先管理。一産婦在分娩前後應及時給予硫酸鎂。
- 産後的子痫前期并伴有神經系統症狀或嚴重高血壓,應給予硫酸鎂。
中華婦産科分會:
- 硫酸鎂:是子痫治療的一線藥物(1-A);是重度子痫前期預防子痫發作的預防用藥(1-A)。輕度子痫前期患者也可考慮應用硫酸鎂(1-C)。
- 注意:血清鎂離子有效治療濃度為1.8~~3.0 mmol / L ,超過3.5mmol/ L 即可出現中毒症狀。
- 使用硫酸鎂必備條件:膝反射、呼吸、尿量,備葡萄糖酸鈣。
妊娠高血壓相關疾病共識與實踐- 妊娠期高血壓相關疾病的病因和病理生理複雜,且不完全清楚,發病率高,循證證據貧乏,還需要多學科廣泛深入合作。
- 不同學科領域對妊娠期高血壓相關疾病管理關注點不盡相同,但共同的管理目的是延長孕齡,努力保證胎兒成熟。
- 非藥物治療有諸多顧忌。
- 目前沒有任何一種降壓藥物對孕婦是絕對安全的,為妊娠期高血壓疾病患者選擇藥物時應權衡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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