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拆遷時,征收部門要和被征收人簽訂拆遷補償協議,約定補償的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等的内容,拆遷協議簽訂後就要履行,那麼拆遷補償款未到位的情況下能不能拆我的房?
下面由劉勇進律師進行詳細解答:
一、拆遷補償款未到位的情況下能否拆我的房
拆遷補償款未到位的情況下,房屋拆遷部門不能拆遷被征收人房屋,要先給予補償後才能拆遷。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産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産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确定的搬遷期限内完成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二、拆遷安置房補償有哪些
包括兩大類:一是拆遷房屋補償;二是拆遷安置補助。其方式有貨币補償和産權調換兩種。貨币補償适用于拆遷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以及被拆遷人對此有選擇的場合。被拆遷人沒有選擇貨币補償或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房屋承租關系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提供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标準的房屋進行産權調換。
而拆遷安置補助是指由于被拆遷人因原房屋被拆除而由拆遷人向其支付的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和經濟損失補助。建單位依照規定标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稱為拆遷賠償費,除此之外,還包括房屋補償費。
1、搬家補助費。這是被拆遷人因原居住房屋被拆除而遷往他處居住,由拆遷人向其支付的搬家費用的補助。
2、臨時安置補助費。這是拆遷人對被拆遷人因遷離原居住地而在生活上所增加的額外支出的補償。
3、經濟損失補助費。這是因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産、停業損失的一種補償。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所以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後,征收部門未按約定給予經濟補償的,不能要求被拆遷人搬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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