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經營部和店的區别?直營店作為品牌方的門面和招商的“示範店”,在品牌方的組織體系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今天就來聊一聊,關于設立直營店的方式,個體工商戶和分公司該如何選擇,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個體戶經營部和店的區别?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直營店作為品牌方的門面和招商的“示範店”,在品牌方的組織體系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今天就來聊一聊,關于設立直營店的方式,個體工商戶和分公司該如何選擇。
首先,從特許經營備案的合規角度。
在品牌加盟競争激烈、産品同質化嚴重的市場現狀來看,品牌方的規範化、合規化越來越受到加盟商的重視,取得特許經營備案已是品牌方開展加盟的标配。而申請特許經營備案的核心條件之一就是要求“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并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以個體工商戶形式開設的直營店與以分公司形式開設的直營店在符合法律規定的“直營店”判斷标準上完全不同。
1、以分公司形式開設的直營店:根據法律規定,分公司屬于總公司設立的分支機構,本身不具有獨立的法人人格,因此以分公司形式開設的直營店完全符合條例規定的“直營店”判斷标準。
2、以個體工商戶形式開設的直營店:根據法律規定,個體工商戶與品牌方公司屬于完全獨立的兩個法律主體,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因此,符合條例規定“直營店”判斷标準的個體工商戶還必須滿足: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業主同時也是特許人公司擁有絕對控股股權的股東或該股東配偶。除此之外,均不能被認定為特許人的“直營店”。另外,個體工商戶領取營業執照後,無法變更登記業主,特許人在設立時應注意以公司控股股東或其配偶名義登記。
其次,從财務操作的角度。
1、以分公司形式開設的直營店:
優勢:不用單獨核算、單獨報表,賬務處理放在總部;如果是同城,可合并納稅,由總公司交稅,分公司不用自己納稅;收入合并,可以迅速升為一般納稅人;經營業績納入總公司,有利于總公司向金融機構申請融資。
缺點:如果内部單獨核算,等于重複賬務處理,增加工作量;需要定期将票據交總部,财務信息滞後;如果不想成為一般納稅人,收入合并後月銷售額較大,不可避免;無法進行關聯方交易。
2、以個體工商戶形式開設的直營店:
優勢:可以享受國家2萬元以下免稅的優惠政策;可以按定額或核定稅率納稅;不要求規範建賬和會計報表;便于分開核算收入、成本、費用等。
缺點:很難成為一般納稅人;申領發票面額較小,一般是千元版或萬元版;需要單獨納稅;與特許人财務獨立,不利于特許人申請融資。
最後,從責任承擔的角度。
1、以分公司形式開設的直營店: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法人人格,對外責任最終由總公司承擔,如股東不具有出資不實或法人人格混同等法定情況,股東個人不需直接對直營店的損失承擔責任。
2、以個體工商戶形式開設的直營店:根據法律規定,業主需對個體工商戶的對外損失承擔無限責任,因此,一旦個體工商戶需對外承擔責任,權利人可直接向業主追究賠償責任。
THE END
總結:個體工商戶和分公司在形式和責任承擔上各有利弊,個體工商戶雖靈活方便,但也需注意登記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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