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聊城的李女士想要辦理攜号轉網,到電信花園路營業廳咨詢,但是卻被工作人員告知,“李女士的電信手機号是尾号三個8的靓号,兩年前簽訂了20年的在網協議,如果強制攜号轉網,需要繳納95%的違約金,大約是79600元。”
李女士則表示,簽協議時電信營業廳并未告知這是20年的合約。對此,營業廳的工作人員拿出了簽協議時的相關證件及辦理業務時的照片,并表示“20年”是加粗字體,當時是提供了告知義務的。
鑒于李女士的困擾,電信提出了三個解決方案:
一是由原來的399套餐降低到299;
二是繼續使用399的套餐,送相關禮品,辦理成分期,再用17.5年;
三是由95%的違約金降到30%,需賠償25000元左右。
不過,李女士并不認可這些方案。
其實,自從2019年底,三大運營商攜号轉網服務在全國正式上線後,關于“攜号轉網”的各種糾紛新聞就一直沒斷過。
為什麼“攜号轉網”這麼難?
攜号轉網是“換運營商不換号”的服務,原本為了方便用戶自主選擇,保障用戶“攜得了、轉得快、用的好”。但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卻多了很多人為設置的阻礙,讓用戶大傷腦筋。而運營商這邊,不管是為了“留住自己的用戶”還是“搶走對方的用戶”,各種套路也是被玩的“爐火純青”!
其實,像上述案例的情況,“靓号”的合規性本身是沒有依據的,在《電信條例》和《電信網碼号資源管理辦法》等相關文件中,均明确禁止電信經營者“向用戶收取選号費”或“以任何方式限定電信用戶使用其指定的業務”。
所以,當“攜号轉網”遇到“靓号”,運營商與用戶的矛盾就更加突顯出來了。但如果是将用戶協議期限拉長,以此向用戶收取違約金或者限制銷号等行為的話,肯定是不可取的。
而對于那些真的簽訂了“10年或20年合約”的“靓号”,運營商是否有權拒絕用戶的攜号轉網申請呢?用戶這邊,又該如何選擇?究竟是“賠償巨額違約金轉入其他運營商”還是“妥協繼續履行合約”?這些矛盾糾紛,目前看來确實還需要更為明确的規則标準來規範。
對運營商來說,想留住用戶的心情可以理解,但絞盡腦汁去設置各種攜轉障礙,畢竟不是長久之計,最終還是得靠自身的網絡質量和通信服務來赢得市場。對用戶來說,攜号轉網固然是可以自由選擇的,然而也有不少網友表示,攜轉之後似乎是從“一個坑”跳到“另一個坑”,有的甚至想再“轉回來”!總而言之,攜号轉網雖然是為了方便大衆能夠自主選擇運營商,但換來換去,哪一家是最具性價比的,誰又說的準呢?或許真的像網友所說,“真正的攜号轉網應該是在手機上自己選擇運營商吧。”
來源:通信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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