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6 10:02
南甯馬山縣的女孩小韋去辦理結婚登記時被告知:3年前,她已經跟山東省成武縣的男子李某登記結婚了......
曆經10個多月的周折,成武縣人民法院判決成武縣民政局撤銷這段“錯誤的婚姻”。如今,判決已生效,成武縣民政局卻沒有履行法院的判決,小韋的婚事因此“垮”了。
成武縣民政局負責人劉先生11月14日以“無法确認記者身份”為由,拒絕接受記者采訪。記者聯手大衆網對此進行采訪。大衆網的記者張芳随後回複說,劉先生表示正在向上一級彙報處理此事。
去登記時被告知3年前已結婚
小韋是馬山縣人,目前在廣東工作。今年1月31日,她和對象在對象家人的陪同下,到廣東省樂昌市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結果,民政局的工作人員告訴她,系統顯示,2016年11月23日,小韋已經與山東省成武縣的男子李某登記結婚了。
小韋說,她根本沒有去過山東,也不認識系統上跟她登記結婚的男子李某。這事,可能跟2016年的背包失盜案件有關。那一年,小韋在南甯市獅山公園裡不慎失盜一隻背包,裡面就有她的身份證等财物。南甯市公安局興甯分局腰塘派出所立案調查後,小韋也辦理了身份證挂失手續,并返回馬山縣公安機關補辦身份證件。2017年8月,小韋前往廣東工作。
“那一天正好是我的生日,結婚登記手續沒有辦成,大家都好傷心。”小韋說,她随後将收集到的相關材料,前往山東省成武縣反映情況。成武縣民政局負責人劉先生,也通知系統裡跟小韋登記結婚的李某前來對質。
“跟李某登記的那個女人,聽說跑路了。在成武縣民政局辦公室,李某證實我不是跟他登記的那個女人。”小韋說,劉先生就帶她到成武縣人民法院起訴。等法院判決書下來之後,他們才能撤銷這段“錯誤”的婚姻。
判決書已生效 結婚信息沒撒消
9月19日,小韋再次前往成武縣。這一回,是成武縣人民法院通知她去開庭。最終,成武縣人民法院判決撤銷成武縣民政局頒發的結婚證。在判決書送達15天内,成武縣民政局沒有向法院遞交上訴狀。10月20日,法院判決書生效。
“成武縣民政局是政府職能機構,我一直以為法院判決書生效之後,他們立即通過系統撒消結婚信息。”小韋說,她在11月12日持身份證到工作轄區的民政部門,查詢她的婚姻狀況。結果被告知,她在系統裡“已婚”登記的信息并沒有撤銷。
對此,成武縣民政局負責人劉先生在電話裡向小韋解釋說,他們沒有權利撤銷小韋的婚姻登記。劉先生還叫小韋“可以帶上法院的判決書,去當地民政局登記結婚。”小韋為此向法律人士咨詢後被告知,這樣的回複沒有法律依據。
小韋說,因為這件事情,對象的家人已經不同意這門婚事。她也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才能找到合适的對象進行結婚。到時,人事變動了,或者她不慎把判決書給弄丢了,這是否意味着她又要再次前往山東。這樣的話,這個案子的判決也就沒有意義了。
如不撒消信息可申請強制執行
11月14日下午,記者根據小韋提供的号碼,打通了成武縣民政局負責人劉先生的電話。記者表明來意後,劉先生以“無法确認記者的身份”為由,拒絕接受采訪并挂掉了電話。随後,記者聯系大衆網的記者幫在當地核實此事。
下午4時,大衆網菏澤⋅海報新聞的記者張芳給記者打來電話說:“劉先生告訴我,李某與小韋登記的婚姻信息是真實有效的,所以系統沒有辦法改成未婚。另外,從法律意義上來說,以小韋的名字來登記婚姻一事,已經被法院判決撤銷了。從此前處理類似情況來看,小韋可以拿判決書到當地婚姻登記處辦理登記。為此,劉先生也一直在跟小韋溝通此事。
目前,成武縣領導已經知道這一情況,都在關注這個事情,并努力着手解決。當天,劉先生也為此前往濟南市,向山東省的民政部門領導彙報,看看如何處理好這件事。”
那麼,如果成武縣民政局沒有執行法院判決書“撒消已登記結婚的信息”,小韋該怎麼辦呢?律師認為,根據行政訴訟法等的規定,小韋完全可以向成武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關于事情的後續,我們将持續關注。
責編:劉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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