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這篇文章,很幹,幹到需要看一眼得喝口水,但是内容卻是每個買保險或即将買保險的人都必須要知道的。
我一直強調買保險一定要看條款,但是很多客戶反映,雖然知道看合同的重要性,但關鍵是看不懂。那我們今天就來扒一扒保險合同裡我們必須要懂的關鍵詞。
本着公平、負責、客觀的态度說明下,以下關鍵詞的介紹順序不代表其重要程度,僅按照在大多數合同中出場的先後順序來的。
保險期間:保障時間是多久。
一般常見的為10年、20年、30年、保至70/80/90歲,保終身。保費也就随着保障時間的拉長而增加。
猶豫期:可以通俗地理解為淘寶的“7天無理由退換貨“,猶豫期内退保是沒有損失的。
保險裡面的猶豫期長短要看合同約定,有的是48小時,有的是15天,有的是20天,還有個别的沒有猶豫期,買定離手,不容反悔。
當然我還是建議大家買保險前看好條款再下手,如果在買之前合同沒看,健告不知,那麼買完了也要及時查看相應文件,如果跟自己理解的有偏差或者有什麼不當條款,可以及時在猶豫期内退保,這樣可以避免損失。
等待期:等待期可以粗俗地理解為觀察期,也是保險公司防止投保人帶病投保或者騙保的一種方式。意外險和大多數成功續保的醫療險沒有等待期。
等待期之内發生合同約定的疾病是得不到賠付的,有的直接解除合同退還保費,有的是該項疾病不保,但合同還繼續有效。這一點在購買重疾險的時候尤其要注意下,我們要優先選擇“等待期出險,該項疾病不保,但合同還繼續“的産品。
短險的等待期一般是10-30天,長險的等待期一般是90-180天。
保險責任:這應該算保險合同裡的C位了,就是我們常說的“保什麼“。因為太重要太常見了,這裡就不多啰嗦了。
責任免除:這就是跟上面的“保什麼“相呼應的“不保什麼”。免責條款的内容跟保險責任同樣重要,但是經常被人們所忽視。不同公司不同産品的免責條款是不一樣的,建議大家買之前浏覽下。
寬限期:就是該交保費的時候沒交,保險公司往後給你寬限多少天,在這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仍然要承擔保險責任。但是在賠付的時候要扣掉你應該交的保費。如果寬限的時間到了還沒交保費,那麼合同就中止了。
短險的寬限期一般是30天,長險的一般是60天。
對于沒及時交保費的小夥伴,寬限期起到一個守護作用,同時對于要更換産品的夥伴來說,這也是一個很好用的特技。
現金價值:可以理解為退保時可以拿到的錢。
受益人:說白了就是出險後保險公司賠的錢給誰。
如果不涉及被保人身故的保險金,那受益人就是被保人本人;如果是身故保險金,那麼就是給到法定受益人或者指定受益人。
保險事故通知:通知時間不定,有的10天,有的要求48小時。建議是出險後盡快通知保險公司。
保險金給付:規定了保險公司的理賠時間要求。
對于理賠申請的核定時間要在30日内;應該賠付的,在10日内賠付;不該賠付的,則核定後3日内給拒賠答複。如果沒有及時履行義務的,保險公司要賠償損失。
很多人對理賠有誤區或者被誤導進誤區,覺得大公司好賠,賠的快,小公司不好賠,其實看了合同你就知道了,保險法裡面也有關于理賠的時效規定,不論公司名氣和規模大小,都得老老實實按着規定來。
明确說明與如實告知:規定了保險公司要明确說明的内容以及投保人要如實告知的内容,雙方如有違反,需要承擔的責任。最嚴重的就是如果投保時故意不如實告知,那麼保險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不退還保費。
我磨破了嘴皮,你們耳朵都聽出繭子的話,就是投保時一定要如實告知,不然保險是買了,賠的時候沒自己啥事兒了,那這叫辦的什麼事兒啊。
釋義裡的初次發生/患有:敲黑闆,這是個知識點,雖然在最後但是不代表不重要,反而很重要但卻經常被忽視。不僅是被投保人忽視,很多代理人/經紀人也會忽視的一個知識點。
關于初次發生/患有的釋義,不是所有保險合同裡面都有的,有的在保險責任裡面會加注釋,有的不加。加了的,會在釋義裡面詳細解釋。
有的解釋很稀松平常,但是有的公司就不那麼厚道了,關于“初次發生/患有”的解釋特别嚴苛,直接提升了後期的理賠門檻。
我找了兩個關于初次患有的解釋,大家可以比較下。
示例一:
示例二:
解釋的嚴苛程度直接決定了後期理賠的判定門檻。所以恭喜看到文末的幸運兒們,今天又get了新技能。
相信看完文章的你,看保險合同就跟看小說一樣柔順通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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