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圖文

 > 限高與失信人的區别

限高與失信人的區别

圖文 更新时间:2024-08-23 15:38:25

限高與失信人的區别?人民法院在執行案件的過程中,對于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可以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費(簡稱“限高”)和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簡稱“失信”)措施然而現實中還是有很多人分不清楚這兩把利劍,統統以“老賴”一名冠之,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限高與失信人的區别?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限高與失信人的區别(限高)1

限高與失信人的區别

人民法院在執行案件的過程中,對于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可以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費(簡稱“限高”)和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簡稱“失信”)措施。然而現實中還是有很多人分不清楚這兩把利劍,統統以“老賴”一名冠之。

船營法院結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幹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 》兩項規定,來談談二者究竟有何區别。

一、适用對象不同。“限高”的對象包括被執行人本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還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而“失信”的對象隻能是被執行人。

二、适用條件不同。隻要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确定的給付義務的,就可以限制其高消費。

當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确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确定義務的;(二)以僞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轉移财産等方法規避執行的;(四)違反财産報告制度的;(五)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六)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才能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二者相比可見“失信”的條件更高。“限高”主要針對“客觀不能”,“失信”主要針對“主觀不願”。被“限高”的不一定“失信”,但是“失信”的必須被“限高”。

三、懲戒内容不同。被“限高”的人,不得有以下九項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産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遊、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财産品;(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失信”則是将被執行人的相關信息向社會公布并進行不良信用記錄,對其予以信用懲戒。主要是指人民法院應當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征信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通報。國家工作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應當将失信情況通報其所在單位和相關部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應當将失信情況通報其上級單位、主管部門或者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

四、懲戒期限不同。“限高”原則上截止到被執行人的義務履行完畢。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确定義務而被“失信”的期限應該截止被執行人義務履行完畢。因其他原因被“失信”的時間一般為兩年,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一至三年。

五、文書種類不同。人民法院決定限制高消費的,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限制高消費令,由人民法院院長簽發。而人民法院決定将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應當制作決定書,決定書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六、文書送達方式不同。限制消費令通過人民法院執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統生成後通過網絡終端完成推送即為“發出”。而人民法院決定将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應當制作決定書,決定書應當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法律文書送達方式送達當事人。

總之,“限高”和“失信”都是懸在被執行人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因此有能力履行就要及時履行,沒能力履行也要積極想辦法履行。否則一朝“限高”,朝朝被防。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 記者 王書橋 通訊員:吉林市船營區人民法院 羅文敬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圖文资讯推荐

热门圖文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4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