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生活

 > 租賃期間與租賃期内有什麼區别

租賃期間與租賃期内有什麼區别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7-17 09:18:27
前言

各位小夥伴們,大家好呀!

今天是瘋狂寫稿的一墨的一墨。

上一篇文章,我為大家介紹了什麼是租賃。

本篇,我們進入租賃準則學習的第二篇:如何确定租賃期。

租賃期

租賃期是指:承租人有權使用租賃資産且不可撤銷的期間

租賃期有什麼難的,不就是合同約定了幾年就是幾年麼?

其實,在新租賃準則下,還真沒有那麼簡單。

确定租賃期,我們可以将其拆分成兩個步驟,确定一頭和一尾

第一步:确定租賃開始日

第二步:确定租賃終止日

确定租賃開始日

租賃期開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賃資産使其可供承租人使用的起始日期。

如果承租人在租賃協議約定的起租日或租金起付日之前,已獲得對租賃資産使用權的控制,則表明租賃期已經開始。

租賃協議中對起租日或租金支付時間的約定,并不影響租賃期開始日的判斷。

例如:蔡老闆1月1日租了一間商鋪用于做包子鋪生意,當天包租婆就将店鋪鑰匙交給蔡老闆了。

包租婆看蔡老闆面善,遂給予了2個月的免租期優惠,即3月再開始支付租金。

這個案例中,蔡老闆從1月1日起,就已擁有對商鋪使用權的控制,因此租賃期開始日為2020年1月1日。

小結:

租賃開始日判斷的依據是,承租人是否控制了租賃資産的使用權。

其與合同約定的租賃日期、租金付款日期均無關。

租賃終止日

開始日确定了,接下來需要确定終止日。

這部分是本文的重點内容,也是新舊準則的差異點,需要我們認真對待。

承租人與出租人兩者,均能夠影響租賃終止日的确定。

承租人

續租選擇權:即有權選擇續租該資産,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該選擇權的,租賃期還應當包含續租選擇權涵蓋的期間。

例如:店鋪租下來後裝修成本很高、到期後别的商鋪性價比不高等因素,會導緻承租人更傾向于選擇續租。

終止租賃選擇權:即有權選擇終止租賃該資産,但合理确定将不會行使該選擇權的,租賃期應當包含終止租賃選擇權涵蓋的期間。

其實,續租選擇權與終止租賃選擇權在本質上并無差别,無非就是租賃期是3年續約2年,還是5年提前2年解約的區别。

我們在後續的内容中,将其統稱為“續租”。

出租人

如果隻有出租人有權終止租賃,則不可撤銷的租賃期包括終止租賃選擇權所涵蓋的期間。

對于租賃期,準則要求我們更多地站在承租人的角度來考慮問題。

這種情況,之所以直接涵蓋了後續期間,而無需進行合理确定的判斷。

是因為決定權在出租人手裡,續租成為了承租人一項不可避免的義務。

小結:

01 承租人-續租選擇權:涵蓋/不涵蓋

02 承租人-終止租賃選擇權:涵蓋/不涵蓋

03 出租人-終止租賃選擇權:涵蓋

合理确定

接下來,我們來重點解釋解釋,什麼才叫做合理确定?

關于合理确定的考慮,準則為我們提供了一些判斷因素,但不限于這些因素:

01 與市場價相比,選擇權期間的合同條款和條件。

例如:蔡老闆在未來租賃期屆滿後,仍然打算經營包子鋪生意,而包租婆給的續租價格要低于租約到期時的市場水平。

這種情況下,蔡老闆會更傾向于選擇續租。

02 在合同期内,承租人進行或預期進行重大租賃資産改良的。

例如:蔡老闆在租下商鋪後,對其進行了相當豪華的裝修,在租賃到期後這項裝修仍然還能發揮出其價值。

這種情況下,蔡老闆會更傾向于選擇續租。

03 與終止租賃相關的成本

例如:談判成本、搬遷成本、尋找與選擇适合承租人需求的替代資産所發生的成本、将新資産融入運營所發生的整合成本、終止租賃的罰款、将租賃資産恢複至租賃條款約定狀态的成本、将租賃資産歸還至租賃條款約定地點的成本等。

04 租賃資産對承租人運營的重要程度

例如:蔡老闆的包子鋪租賃了一台包子機,該機器專門用于制作一款網紅産品。

這款網紅包子是包子鋪的頂流産品,包子鋪一半以上的營收均來自這款網紅包子。

這種情況下,蔡老闆會更傾向于選擇續租。

05 轉租賃期限超過原租賃期限

例如:包子鋪老闆租下了商鋪後,又對商鋪進行了轉租,當起了二房東。

蔡老闆從包租婆手裡租過來的時候,包含5年的不可撤銷期間和2年的續租選擇權,而轉租賃的不可撤銷期限為7年。

這種情況下,蔡老闆會更傾向于選擇續租。

小結:

上述的例子僅是為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并沒有什麼是絕對的。

簡單來說,合理确定,就是指企業是否有充足的理由這麼做。

總結

最後,我們通過一張導圖總結一下本文的全部内容。

租賃期間與租賃期内有什麼區别(租賃準則如何确定租賃期)1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生活资讯推荐

热门生活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4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