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趕火車,出租車司機以“時間來不及必須要超速,超速要交200元為由”與女孩進行議價,并收取200元“超速罰款”。
10月1日10時7分,新浪微博上一條《女孩自曝打車從北站到大連站要200元,司機路上超速還稱:上面有人》的帖子在網上迅速傳播開。
爆料女孩稱,自己是一名外地學生,1日早上準備乘火車回家過節,不想到大連北站後發現自己走錯了站,無奈隻好從大連北站搭乘車牌号為遼B02T86的出租車趕往大連站。由于當時距離發車時間很近,為了能夠趕上火車,在運營過程中,出租車司機向女孩提出自己的要求。
女孩在帖子中寫道:“他(出租車司機)跟我說,他能快點送我到,但是需要加20元錢,我覺得挺便宜的,便同意了。在路上,他說自己得超速才能按時趕到,而且他們上面有人,能把超速的記錄抹掉,正常會扣分和罰錢,不用擔心。”女孩稱,到了大連站後,出租車司機向自己要200元,自己當時驚呆了,“不是說好20元嗎?司機說你聽錯了是200元,不給錢就不讓下車。”女孩用微信支付200元車費後,順利進站上車。在火車上,女孩感到十分委屈和不甘,于是将自己的遭遇發到微博上。
大連市交通局出租汽車管理處通過微博得知此事後高度重視,迅速組織人員進行調查,調取遼B02T86出租車内的GPS錄音,并傳喚涉事駕駛員前往市出租汽車管理處稽查大隊接受調查。
10月1日15時,駕駛員王志濤攜帶一份自述材料趕到稽查大隊。王志濤在材料中稱,由于當時下點小雨,道路比較濕滑,按照正常速度從大連北站到大連站,女孩根本趕不上火車,“我已經提前告知乘客要想趕上火車,隻能超速跑,按照規定會罰200元扣6分,隻需要她支付因超速所造成的200元罰款費用,扣分的事情我自己解決。”王志濤稱,下車時,女孩要支付20元車費,自己不同意後,女孩支付了200元車費,自己并沒有威脅女孩,而且由于怕女孩走錯,還親自拎着行李箱将女孩送到了大連站入站口。
記者從市出租汽車管理處辦案人員處了解到,經調取車内GPS錄音證實:10月1日上午7時59分,遼B02T86号出租車駕駛員王志濤在大連北站拉乘一名女乘客,8時20分到達大連站,用時21分鐘。
在營運過程中,王志濤以“時間來不及必須要超速,超速要交200元為由”與乘客進行議價,并收取200元“超速罰款”。不僅如此,王志濤還存在違規使用對講機的行為。
該辦案人員表示,王志濤的行為已構成議價、未按規定使用對講機,根據《交通運輸部》2016年第64号令的相關規定,給予王志濤處以2000元罰款、從業資格證扣12分,沒收對講機,下崗學習7天的處罰,并在全行業進行通報。
據大連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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