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十年沒登記遺産能繼承嗎?老齡社會到了,在泰州,單身老人很多,不少老人就想組建一個新家庭,相互可以照料,可就是結婚這樣一項基本的權利,有時候也因為子女的幹擾而難以實現帶來的問題是當其中一個走了以後,與對方子女為财産分割會發生矛盾,且有時還對簿公堂,讓人唏噓不已這類事件很多咱們來看看一個真實的事件梅女士與李老同居十多年,由于種種原因,一直沒有領取結婚證李老在此前與高女士離婚,他們有一個女兒李某2018年12月李老因病去世,他的女兒李某在李老去世後,領走了銀行存款、公積金、撫恤金等共140多萬元梅女士認為,自己與李老同居多年,梅女士對李老在經濟上和精神上相互付出,所以她認為應該分得一份遺産但是李某辯稱,梅女士與其父親沒有領取結婚證,僅僅是同居關系,不應該分得遺産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判決駁回了梅女士要求分割遺産的訴訟請求,梅女士不服,上訴到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中級人民法院撤銷了一審判決,改判梅女士分得李老的遺産15萬元,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結婚十年沒登記遺産能繼承嗎?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老齡社會到了,在泰州,單身老人很多,不少老人就想組建一個新家庭,相互可以照料,可就是結婚這樣一項基本的權利,有時候也因為子女的幹擾而難以實現。帶來的問題是當其中一個走了以後,與對方子女為财産分割會發生矛盾,且有時還對簿公堂,讓人唏噓不已。這類事件很多。咱們來看看一個真實的事件。梅女士與李老同居十多年,由于種種原因,一直沒有領取結婚證。李老在此前與高女士離婚,他們有一個女兒李某。2018年12月李老因病去世,他的女兒李某在李老去世後,領走了銀行存款、公積金、撫恤金等共140多萬元。梅女士認為,自己與李老同居多年,梅女士對李老在經濟上和精神上相互付出,所以她認為應該分得一份遺産。但是李某辯稱,梅女士與其父親沒有領取結婚證,僅僅是同居關系,不應該分得遺産。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判決駁回了梅女士要求分割遺産的訴訟請求,梅女士不服,上訴到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中級人民法院撤銷了一審判決,改判梅女士分得李老的遺産15萬元。
兩級法院判決結果差距很大,為什麼呢?我們來看看這三個方面的因素。
首先,繼承遺産,是與逝者有特殊身份關系的人,如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梅女士與李老沒有領取結婚證,根據《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幹意見》規定,他們隻能是同居關系。所以梅女士不具備繼承人的身份關系。
其次,沒有特殊身份,就不能繼承财産嗎?答案是否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四條規定:“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适當的遺産。”他們共同生活在一起十多年,相互之間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撫慰等等是客觀存在的,所以,二審法院酌情判決15萬元給梅女士是符合情理的。
最後,李某須懂得,什麼叫“結婚”,“結婚”就是陪另外一半走完人生的旅途。當另一半走了,應該給尚在的親人幸福,這也應該是李老的精神遺産吧,你們認為呢?@微頭條#泰州頭條##你們支持老年人的婚姻嗎##0310女法官國際日#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