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災害造成的房屋損失補償?災害無情,人間有愛災害期間,各地稅務機關紛紛投入抗災救險,勠力同心、衆志成城,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生命财産安全,僅壽光市稅務局就緊急轉移群衆800餘人,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自然災害造成的房屋損失補償?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災害無情,人間有愛。災害期間,各地稅務機關紛紛投入抗災救險,勠力同心、衆志成城,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生命财産安全,僅壽光市稅務局就緊急轉移群衆800餘人。
8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專門發布了支持災區建設的“22條”措施,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全力支持災區生産自救,盡快恢複生産生活秩序。
堅持特事特辦
助力災區重建
台風災害發生之時,正好是8月征期即将結束,導緻不少受損企業無法及時正常辦理涉稅事項。省稅務局按照特事特辦的原則,在辦理時限、辦理渠道等方面盡可能的為受災納稅人提供便利。
在涉稅事項辦理方面,受台風災害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按期報送代扣代繳報告表的,經稅務機關核準,可延期辦理納稅申報;确有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經省稅務局批準,可延期繳納稅款;不能正常生産經營的個體工商戶,經稅務機關核準,可重新核定定額;受災嚴重的縣(市、區)重建,優先分配使用免抵調庫指标。
在辦稅方式方面,在辦稅服務廳設置“受災企業辦稅綠色通道”,為受災企業提供免叫号、免排隊的特色優先服務,對因道路不暢無法辦理業務的企業辦理郵寄申報和郵寄發票業務。當受災企業非關鍵資料有欠缺時,提供“容缺受理”服務,在納稅人承諾補齊的情況下先行受理。同時,為受災企業配置“服務專員”,“一對一”開展上門精準輔導,提供辦稅“陪伴服務”等個性化服務。
用足用好政策
減輕企業負擔
在自然災害的不可抗力下,很多企業遭受了經濟損失,而用好稅收政策,可以幫助企業将災害造成的影響盡可能的降低。省稅務局第一時間對相關稅收政策進行了梳理整理,在法定允許的範圍内為受災企業減負擔,降損失,解難題。
“22條”明确,企業因台風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經認定符合條件的,在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等政策過程中優先予以支持。除國有糧食購銷企業之外的其他糧食購銷企業,經營救災救濟糧,免征增值稅。企業因受災造成的資産損失,可按規定予以稅前扣除企業所得稅。
受災企業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産稅确有困難的,經核準可按規定給予減征或免征。因受台風災害毀損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險房屋,經有關部門鑒定停止使用後,免征房産稅。
納稅人因台風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對其于2019年度取得的綜合所得、經營所得,按照當年應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的90%減征個人所得稅,減征稅額不超過納稅人扣除保險賠款等後的實際損失額。
資源稅開采或者生産應稅産品過程中,因台風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給予減征或免征。
用人單位因台風災害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可以申請減免或者緩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同時,對其他各類惠及受災納稅人的優惠政策,各級稅務部門将嚴格全面貫徹落實。
發揮政策引導
鼓勵各界支援災區
一方有難,八方支援。山東各界積極投入災後重建,各地企業和個人也紛紛施以援手,以各種形式支持災區建設。稅務部門在主動參與支持災區建設的同時,用好稅收政策的引導作用,鼓勵和支持向災區捐款捐物,弘揚大善,力舉善行。
“22條”明确,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向受災地區的捐贈支出,可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對符合條件的個人向受災地區的捐贈支出,可按規定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
對财産所有人将财産捐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書據,按規定免征印花稅。凡附有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搶險救災物資運輸證明文件的運費結算憑證,按規定免征印花稅。
對于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的辦理有不明晰的,可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或向當地稅務機關咨詢。
(作者 郭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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