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人問老馬打官司關鍵點是什麼?其實,打官司打的就是證據,而知識産權類案件證據就更重要了,最常用的證據主要是以下幾類:
第一類是權屬證據,包括商标注冊證、商标檔案和授權許可文件等等;
第二是侵權證據包括侵權商品、經營場所和網站等等,另外對侵權證據都需要進行公正保全。
第三就是咱自己的使用證據了,這一點很重要,包括商品的産銷量、廣告宣傳、商标使用情況等等;
第四就是警告證據了,如果在起訴之前向侵權人提出過警告,,發出過律師函,這點是滿足懲罰性賠償的條件,如果侵權人經過警告仍然不停止侵權,我們還是可以要求侵權人适用懲罰性賠償的。大家記住了麼?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