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文章《我的第16家店,花2年才拿下,開業賣18萬,可1年後不得不忍痛轉讓》中,我講到我的一個檔口一個月營業額14-15萬,但是我還是幹不下去,最終轉讓了,原因就是:餐飲公司遲遲不打款。
今天給大家詳細講一下,這個坑有多大。
高校餐飲的正常打款周期,一般是1個月-2個月。
比如,你3月份的營業款,它應該是4月份打,甚至是5月份,甚至5月底打,這都屬于正常的。
我進的這個學校的打款周期有多長呢?1、我18年上學期的賬什麼時候結清的呢?
我是18年3月開始幹的,上學期包括3月份、4月份、5月份、6月份,加上7月份有幾天,四個多月的時間,總營業款扣除相應的費用之後,應該是到手的賬應該是25萬左右。
那麼這整個上學期四個多月25萬的應結款,什麼時候餐廳才給結賬的呢?
到8月31号(4個月後),才給我結了2萬。
8月份結款時候的聊天記錄
到10月17号(6個月後)又給我打2萬塊錢。
10月份結款時的聊天記錄
後來我通過關系不斷施壓,終于到12月中旬(也就是下學期快結束的時候),才給我上學期的款結完。
所以雖然我的生意那麼好,在2018年12月份的時候,我還是無奈把店給轉出去了。
2、那麼,我18年下學期的帳什麼時候結起來呢?
一直到2019年10月中旬(12個月後)才結清。
這也是我在不斷施壓找關系才結清的,我再強調一下,我找的這個關系還是他的直管的領導。
你可以想象一下,如果沒有關系,憑他的自覺打款會有多長時間。
我給你算一筆賬你就清楚了,還是以我這家店舉例:
當時不算物料的情況下,我的前期投資是15萬,包含6萬塊錢的租金,3萬塊錢押金,還有5萬塊錢設備和1萬塊錢。
因為那個單價比較低,毛利按50%算的情況下,一個月盈利營業額15萬的情況下,我需要墊資10萬塊錢。
為什麼呢?
15萬的營業額,我需要7.5萬的原材料,1.5萬的人工工資,還有1.5萬的貨款,以及一些預留資金。
我一個月營業額是15萬,我第一個月月底的時候,加上我的前期投資的15萬,加上我墊資的10萬,我已經墊資了25萬。
當第二個月的時候,我已經墊資了30萬,當第6個月的時候我已經墊資了70萬,當第9個月的時候我已經墊資了100萬!
在這期間餐飲公司幾乎沒有結過賬:
我的18年上半年的帳是到18年下半年年底的時候才結,我18年下半年的帳到19的年底才結。
這個賬不算不知道,一算我自己都驚呆了,這事情不敢細想啊,一細想一反正你們就知道它的嚴重啊。
如果餐飲公司打款及時,會如何呢?第一、我不用墊資那麼長時間。
第二、可能5-7個月我就能回本。我拿到我的利潤之後,能正常資金周轉,還可以投資下一個店。
但是餐飲公司押了我6個月的款,不僅沒有給我結利潤,我還額外墊進去了100萬。
問題的關鍵是我的一個月淨利潤也不過2萬塊錢,為了這一點點利潤,我從頭幹到尾,辛辛苦苦,還額外墊資100多萬,你覺得這能幹嘛?
所以超長打款周期的餐廳不能幹!
那麼問題來了,如何避免踩坑呢?第一,還是盡量選擇大的餐飲公司,選擇有信用的餐飲公司。
第二,不管生意好還是壞,一定幹之前提前問清楚經理,問清楚别的檔口。
第三,如果可以把它寫到合同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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