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推出10項
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
其中有關車主号牌的問題
又有了新的放寬政策
6月1日起“放管服”新政實行
1、可以申請互換機動車号牌
2、放寬使用原機動車号牌時限
同一車主不同車輛号牌互換
同一車主不同車輛号牌可以互換使用。對登記在同一機動車所有人(個人或者單位)名下同号牌種類的非營運車輛,可以申請車輛間互換
機動車号牌号碼,一年内同一車輛可以變更一次号牌号碼。
簡單地說,車主一人名下有N台私家車很普遍,現在想把車牌号碼互換一下,也是可以的。當然是有前提條件的,首要是非營運性質,而新能源車牌号,當然也隻能夠換到新能源車上啦。
所需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機動車登記證書;
3、機動車照片;
4、機動車行駛證;
5、機動車前後号牌。
互換号牌需要注意的是,機動車不能存在違法未處理、逾期未檢驗等不正常狀态。
保留原号牌号碼延期至兩年
原機動車轉移、注銷或者遷出後,提出申請保留原号的時限由一年調整為兩年,滿足群衆用号需求。
就是說,你的愛車和車牌号使用達12個月或以上後,當你的愛車要過戶轉讓或遷走之後,你的車牌号是可以保留的。以前隻可以保留一年,現提升到兩年。意思是,兩年内你再購車入戶時可以使用原車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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