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是對孩子最大的傷害,這句話一點不假。據新聞報道,重慶開州一五歲男童被後媽虐待緻死。事情言簡意赅,短小精悍,震懾人心,這不是口口相傳的故事,這是真真實實發生的人間悲慘。
前有父親為了情人殺死自己的孩子,現有重慶繼母虐死男童,這樣的新聞總是令人悲痛,心情沉重。有人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卻沒有人說,離婚的愛情也是孩子的墳墓。
養育孩子的過程是非常痛并快樂的,快樂的時光,是真的快樂,笑得前仰後翻,一家人其樂融融。但是痛苦的時候,親媽親爹也會忍不住打自己的孩子,又更何況後媽,而且有後媽就有後爸,離婚後孩子就像是一個局外人,後媽不疼,親爸靠不住,嗚呼哀哉!
有後媽就有後爸所以我的孩子離婚我也要帶着,雖然苦了點,這女的可以處以極刑了可憐的孩子!養育孩子的過程很辛苦,親媽都忍不住要打,何況後媽!
在這個案件中,後媽必将受到法律應有的懲罰,但是這位父親充當了什麼樣的角色還有待查證,如果是長期虐待,想來應該不至于不知情,那又是否有過阻止等,都還需要警方進一步調查。
幸福的婚姻是建立在愛情的基礎上,愛是一種深藏于内心,需要言行來表達的。一些情緒化,無意識的錯誤言行就會造成誤會,就會對夫妻之間的感情造成一定的影響,不及時溝通,就會在矛盾發生時被這種長期積累的影響所操控。愛情不應該是争論不休,冷戰,報複以及威脅的,應該是寬容,體諒,互相坦誠相待,及時溝通的。在婚姻中,不同于戀愛時的是多了一份責任,一份維護家庭和睦,一份扛起家庭往前走的責任。
人的一生有許多難以取舍,阻止我們的隻有我們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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