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财經6月29日訊 昨日,中國銀保監會針對中華聯合财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發布一則監管函。監管函顯示,2017年10月16日至27日,檢查組對該公司保險資金運用情況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資金運用制度不健全、投資管理部門未保持獨立、股權投資運作不規範等問題。
依據相關規定,現對中華聯合财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以下監管要求:
一、責令該公司對資金運用工作進行整改,期限為本監管函下發之日起6個月,整改期間不得新增股權投資業務。
二、該公司應當建立健全保險資金運用的管理制度和内控機制;明确資金運用各崗位職責,保持資金運用的内控健全性與運作獨立性;完善投資業務運作機制,強化投資全流程合規管理。
對中華聯合财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資金運用現場檢查發現的問題
我會于2017年10月16日至27日對中華聯合财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華财險)進行了資金運用現場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如下:
一、資金運用制度不健全
中華财險保險資金投資管理執行中華聯合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相關制度,除《農險大災風險準備金資金管理辦法》外,公司未制定完備的保險資金投資管理制度。
上述事實違反了《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保監會令2018年1号)第四十條關于保險機構應當建立健全保險資金運用管理制
度的規定。
二、投資管理部門未保持獨立
中華财險投資管理部未正式任命負責人,由财務管理部負責人兼任部門負責人,投資管理運作未能遵循獨立性原則。
上述事實違反了《中國保監會關于印發〈保險資金運用内部控制指引〉及應用指引的通知》(保監發〔2015〕114号)附件1《保險資金運用内部控制指引(GICIF)》第五條關于保險資金運用應保持獨立性的規定。
三、股權投資運作不規範
中華财險在開展個别項目的直接股權投資時,未進行完善的盡職調查及合規評估。
上述事實違反了《保險資金投資股權暫行辦法》(保監發〔2010〕79号)第十八條關于保險資金直接股權投資應履行合規及法律盡職調查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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