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黃埔海關消息,近日廣東某公司向黃埔海關申報出口一票品名為“滑軌”的貨物,現場查驗關員在集裝箱底部發現夾藏的口罩15.3萬個,包括一次性日常防護口罩和一次性高效防護口罩,均具備合格證。目前該案件已移交緝私部門。企業違規夾帶口罩出口不可取。據悉,目前海關對于抗“疫”物資出口有相關政策和指引,有關人士建議企業按照正常程序出口相關物資。
(黃埔海關所屬老港海關現場查獲夾藏口罩15.3萬個)
出口需有我國醫療器械産品注冊證書
記者了解到,3月26日,廣東某公司向黃埔海關申報出口一票品名為“滑軌”的貨物,海關在進行H986機檢查驗時,這票貨物的機檢查驗圖像引起了黃埔海關監控指揮中心審圖關員的注意。這票貨物申報内裝貨物全部為“滑軌”,但是圖像卻顯示出特殊的有機物特征,貨物密度很不均勻,底部呈現為密集堆疊、整齊排布的特點。現場海關關員初步判定該票貨物夾藏嫌疑很大。
黃埔海關所屬老港海關根據布控指令查驗時,發現該批貨物實際為食品、紙杯等,結合對機檢圖像的分析研判,現場查驗關員在集裝箱底部發現夾藏的口罩15.3萬個,包括一次性日常防護口罩和一次性高效防護口罩,均具備合格證。目前海關已将該批貨物移交緝私部門處理。
據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2020年第5号《關于有序開展醫療物資出口的公告》,在疫情防控特殊時期,為有效支持全球抗擊疫情,保證産品質量安全、規範出口秩序,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紅外體溫計的企業向海關報關時,需提供書面或電子聲明,承諾出口産品已取得我國醫療器械産品注冊證書,符合進口國(地區)的質量标準要求。海關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醫療器械産品注冊證書驗放。即出口屬于醫療器械管理的防疫物資,從4月1日起,企業需提供資質證明文件。出口其他防疫物資,海關無特殊資質要求。
(黃埔海關所屬老港海關現場查獲的夾藏口罩)
出口物資質量需符合進口國(地區)要求及認證
記者了解到,為進一步加強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出口防疫物資質量安全監管,避免出口不合格防疫物資,海關近期在貨物貿易渠道,開展了出口口罩、防護服、護目鏡、手套、呼吸機等防疫物資質量安全監管專項工作。
對存在質量安全問題的出口防疫物資依法依規實施快速處置,對發現企業有出口防疫物資僞瞞報、夾藏夾帶、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等違法行為的,将嚴格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生産企業需确保出口的防疫物資質量符合進口國(地區)的要求及認證。
據悉,近期,歐美等國家地區陸續發布防疫物資監管的臨時或緊急措施,放寬部分防疫物資準入要求,如歐盟委員會3月13日發布《關于COVID-19疫情期間的合格評定和市場監督程序的(EU)2020/403号建議》,提出正在進行認證程序的産品,隻要達到歐盟技術法規要求,可在一定期限内在歐盟市場上銷售,但要确保認證工作會繼續完成。歐盟成員國官方或授權機構可以采購沒有CE标志的防護産品供醫護人員使用,但不能進入常規銷售渠道并提供給其他使用者。
美國疾控中心(CDC)3月17日發布《優化N95口罩供應策略:危機/替代策略》,指出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當N95口罩供給不足時,七個國家和地區标準生産的口罩可作為替代品,其中包括按中國GB 2626-2006執行标準生産的四個口罩型号。但3月28日美國FDA又推出新的EUA,緊急批準了五個國家和歐盟認證的非N95口罩,其中不包括中國生産的KN95口罩。
(黃埔海關通過H986發現貨物異常情況)
歐美國家實質并未放松具體技術要求
海關提醒,雖然疫情期間,歐美放寬了一些必要準入條件,但均為應急措施或應急建議,實質并未放松具體技術要求,且同時強調了市場抽查和處罰的後續監管力度。同時,建議和意見不具備任何法律約束效力,僅供成員國和監管機構參考。因此,為防範和降低風險,我國企業仍需嚴格按照目的地國家的技術要求和合規評定要求進行生産經營,建議完成相關認證後再行出口。
另外,歐盟醫療器械法規MDR(EU 2017/745)于2017年5月25日正式生效,與舊的醫療器械指令MDD(93/42/EEC)交替使用過渡期為三年。因此,按照舊的醫療器械指令MDD(93/42/EEC)所獲CE認證的口罩等醫療器械産品,需面臨換版問題。對已經在歐盟渠道正式上市的産品,MDD(93/42/EEC)指令CE證書可以保持到2024年5月26日,今年5月26日前未能上市的産品,原則上應将舊的MDD證書重新申請調整到MDR版本。MDR的審核流程和要求更為複雜煩瑣,認證周期更長,企業應引起注意。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 林琳 通訊員 濮宣
廣州日報全媒體圖片記者 林琳 通訊員 濮宣
廣州日報全媒體視頻編輯 李文琤
視頻由黃埔海關提供
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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