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荊州石首市公安局對過失引起火災的吳某依法做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決定。拿到拘留決定書那一刻,吳某追悔莫及,也徹底認識到自己的違法實事造成的嚴重後果。
2020年12月18日中午,石首市消防救援大隊接到報警稱,該市新洲工業園區湖北天佳防水科技有限公司發生火災,立即調集力量趕赴現場處置,經查,起火地點為該工廠車間,過火面積約30平方米,未造成人員傷亡。起火原因為員工吳某在氧化車間的鍋爐裡面添加瀝青過量,瀝青洩露滴到下方的導熱油盤管引發火災,吳某因疏忽大意,構成過失引起火災的違法事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之規定,石首市公安局依法給予吳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消防部門在此提醒,過失引起火災将被依法拘留,情節嚴重者,還要承擔刑事責任。希望廣大市民引以為鑒,加強從業人員消防安全管理,安全用火用電,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隐患。
(來源:荊州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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