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禮儀式在人類曆史上由來已久。人類關于男性割禮最早的描寫可追溯到公元前2400年左右的埃及。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數據,全球大約有30%的男性做過包皮環切手術。其中大多數 (69%) 是生活在亞洲、中東和北非的穆斯林男性。有不到 1% 的是猶太男性。另有13% 是生活在美國的非穆斯林和非猶太教徒。
根據美國疾病防治中心 (CDC) 的數據,美國80%的男性做過包皮環切手術。
這個比例看上去很高,可實際上,身為父母,要為年幼的兒子做這個決定并不容易。今天,米叔就帶大家來看一位年輕的美國媽媽Lee Rose Emery在這個問題上的心路曆程。以下是作者叙述部分:
知識就是力量。作為生活在信息時代的父母,我們迫切地想要抓住多到爆的所有知識。我們消息靈通、超級盡責。我們上網查資料、我們讀書,我們咨詢朋友。
但是,在接觸新的知識時,我們常常感到困惑和不确定。目前為止,我和老公在養育子女上遇到最苦惱的問題就是是否要給兒子割包皮。
我們不是猶太人,因此宗教傳統對我們沒有影響。我們從自己的認識出發,權衡了各方面的利弊,如美觀、傳統、衛生、孩子未來的性快感以及自尊心。兒子還在我腹中,連名字都沒有的時候,我們就未雨綢缪,開始深思熟慮這些高深的問題。
很快兒子5歲了。一天晚上,我正在給他洗泡泡浴。他突然低頭看着自己的身體說:“我讨厭我的包皮。”我完全沒想到兒子會突然說出這樣一句話,單是準确無誤地說出這個詞,已經讓我相當吃驚。看着兒子身上的泡泡,我不禁陷入沉思的迷霧中。
他把包皮向後拉起,讓自己看起來好像割了包皮的樣子。沒有幫兒子及早割包皮,我們錯了嗎?
在這個問題上,有些家庭會讓兒子和爸爸保持一緻。在我家,因為我老公的父親是早産兒所以沒有做過包皮環切,但我老公做過。我老公從來沒有因為他和自己的父親在這一點上不一樣而覺得有什麼不妥,因此,我們對兒子也是。
我和老公住在洛杉矶。我們非常尊重我家的兒科醫生克勞斯納 (Kimberly Klausner)。她對這個問題持中立的态度。她說在她負責的貝弗利山莊富人家庭的男孩子中,一半做過包皮環切。
她多次向我們提起美國兒科學會1999年的聲明。聲明中說:“現有的科學證據表明,為新生男嬰切除包皮從醫學上講有潛在的好處,然而,這些數據不足以推薦新生兒包皮環切常規化。”此外,不是所有醫療保險都可以報銷常規的包皮環切手術費用。
因此,無論從宗教、美觀還是醫療結果上看,我們都沒有必須給兒子割包皮的理由。泡泡浴那一刻我真的不知所措,我沒有“陰莖嫉妒情結”,我隻是從來沒有見過有包皮的陰莖(除了我兒子的外)。
但是,僅僅因為自己更熟悉無包皮的樣子就為兒子割掉包皮,似乎對兒子并不公平。我的老公在權衡各方看法後,不斷提起我們與另一位兒科醫生福萊斯 (Paul Fleiss) 的會面。多年前我們在選擇兒科醫生時曾面試過他。
福萊斯寫過一本書,叫《關于包皮環切,醫生不願告訴你的那些事(What Your Doctor May Not Tell You About Circumcision)》。他是美國非常知名的不鼓勵包皮環切的兒科醫生。他的著作強調包皮對于性快感的重要意義,指出“包皮是一個人體器官”,包含“大量的血管和神經末梢”。
想到這個,我的腦海中閃現出我上文理學院時《女性研究》這門課的文獻中關于女性割禮的描寫。裡面寫到,一些國家使用女性割禮正是為了降低女性的性快感。既然我們絕不會考慮給女孩行割禮,那為什麼要給兒子割包皮呢?我們選擇不這麼做。
我對這個決定很坦然,甚至私下裡為自己感到驕傲,直到泡泡浴那一天。
早在2006年,紐約時報報道了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一項關于艾滋病的研究。研究指出,包皮環切在非洲的艾滋病預防實踐中發揮了重大作用。我私心裡希望醫學界對包皮環切的觀點不要改變,因為那時我的兒子已經兩歲了,他的包皮還是完整如初的。
兒子4歲時,我發現他經常向後拉自己的包皮,有次一邊拉還一邊對我說:“你看,媽媽。我和Sam一樣了。”Sam是他的朋友,有次一起換衣服時他看到Sam割過包皮。我意識到兒子看過對方身體的男孩(堂兄弟、幼兒園朋友)大多和他看起來“不一樣”。他們都割過包皮,包括他的爸爸。
我禁不住想,為什麼這些男孩都割過包皮呢?我決定故作随意地問問其他幾位媽媽,了解她們是怎樣做出的決定。
Hilary是一名記者,在醫院看過第一年入院的新手醫生在做這個手術。她發誓說如果自己以後有了兒子,絕不給兒子做包皮手術。
幾年後,她的猶太老公對她說“他希望兒子有機會做猶太人”。Hilary 聽從了丈夫。她選了一名給1萬個男孩切過包皮的猶太割禮執行人 (mohel) 做了手術。即使這樣,割禮過程中她還是得走出家門才感到好受點。
Hilary 說,當她看到2006年國家衛生研究院那份關于艾滋病的研究報告時,她很開心切除包皮對公衆健康還有如此的益處。
另一個媽媽Liza,告訴我她後悔給兒子割了包皮。她說:“盡管我和老公明白這樣做有好處,但我們還是很難原諒自己的決定。”她兒子的手術失敗了。
醫生在手術過程中使用夾鉗出了錯,導緻她隻有3個月大的孩子不得不做了一次泌尿科手術,然後再重新做一次包皮環切。
還有一個朋友Alison說:“我一直說陰莖是他(我老公)的領域。他希望兒子看起來和他一樣。但我個人很高興我們給兒子割了包皮。教他自己洗澡太難了。如果再多一層東西要洗,對我來說是更難想象的事。”
最後,我又一次問我家的兒科醫生克勞斯納,因為我知道她最近剛生了兒子。她對我說:
“我是因為宗教信仰的原因,在一個非常傳統的儀式上給他行了割禮。我自己感到很不平安,但這是基于信仰做出的決定,不是一個理智的醫學上的決定。如果不是信仰的緣故,我不會做。”
再說回到泡泡浴:那天兒子不再喊叫後,我告訴他,爸爸和媽媽為他的身體做出了我們能做的最好的決定,因為他還太小,不知道自己要求的事情是好還是壞。
我解釋說:“我們不希望有人在你還是個小寶寶的時候就把你身體的某一部分切掉。”說完,我有點擔心,想到某天在遊泳池更衣室裡,兒子可能會問其他偶然遇到的割了包皮的孩子,為什麼他們的父母這樣做了。
一次次直面割包皮的問題真的讓我們感到為難。但是在這個過程中,我得出了一個結論:在養育兒女方面,以及在人生中,很多事情沒有明确的答案。很多重大的決定都是因着信仰做出的,無論是宗教信仰還是我們個人的“信仰”。
隻要我們有這兩種信仰中的一個,那麼無論社會的主流認知如何,或者科學研究又有了怎樣的新發現,我們至少都可以問心無愧,因為我們知道自己為孩子做出了最好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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