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所周知,古代人在飲食方面有諸多禁忌,漢代主要有兩個方面。
1、寒食禁火。
寒食禁火這一習俗起于何時,尚無定論,不過從現有的資料來看,至少在漢代已經存在了。
該禁忌習俗主要的内容有:禁忌生火,禁忌食用熱的食物。
桓譚在其所著《新論·離事》中,記載了寒食禁火的情況:
“太原郡民,以隆冬不火食五日,雖有病緩急,猶不敢犯,為介子推故也”。
由于人們相信,在隆冬之月,神靈不喜歡人間起火,因此便有以禁火、寒食的具體形式,來期盼獲得神靈的庇佑、避免災難的降臨。
“太原一郡,舊俗以介子推焚骸,有龍禁之忌。至其亡月,鹹言神靈不樂舉火,由是士民每冬中辄一月寒食,莫敢煙爨,老小不堪,歲多死者。舉既到州,乃作吊書以置子推之廟,言盛冬去火,殘損民命,非賢者之意,以宣示愚民,使還溫食。于是衆惑稍解,風俗頗革。”
這則材料表明了,在漢代,太原地區的百姓們寒食、禁火的概況,并且反映出當地的行政部門采取了具體的措施,來減少該禁忌所帶來的消極後果和影響。
2、孕婦飲食禁忌
孕婦的飲食禁忌頗多,并且自古有之。在漢代,比較特殊的孕婦飲食禁忌有兩個。
第一,漢代有“忌吃兔肉”的禁忌。《論衡·命義》載:
“故妊婦食兔,子生缺唇。”兔子的嘴唇是豁開的,人們由此聯想到孕婦吃了兔肉,就會導緻嬰兒會缺唇。
第二,漢代有“妊婦食姜,令子餘指”、“孕婦忌吃生姜,犯之生子長骈指”的說法。
人們注意孕婦的飲食禁忌,是因為人們相信這種“同類互感”的巫術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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