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的車多了,自然事故率也就上來了,一般在處理事故的時候,如果雙方同意的話基本上就私下處理,或者各自修理各自的車,隻有造成人員損傷了,或者是車損嚴重才會走公辦,關于事故處理,你有哪些經驗?
網友:我是秦皇島的,有一次在西港路萬達那邊,一個人騎車過斑馬線我沒看見,緊急刹車,他在車把上還放個紙箱單手把着,他也沒摔倒,非說我撞到他了,去醫院檢查,按正常的我撞他也是撞左腿,他照相拍片拍右腿,結果什麼事沒有,非跟我要2000,我給了1500,結果沒幾天就被車撞死了,對了他是港務局開火車的,這是真事。
網友:有次開電三輪去市場,不小心壓到一個菜販的一顆蒜,我還沒有說話那個人就急得要打人,還指指點點,我一腳踢過去,差點把他攤子給整翻了,結果他馬上偃旗息鼓我走人。
網友:十多年前,騎山地車追尾了一輛三菱越野車,速度不快,車也沒有損傷,車主車都沒下,伸出腦袋問了一句“沒事吧”,我說沒事,他就走了。
網友:家鄉的事, 小縣城 一暴發戶剛提的賓利還沒挂牌, 三百多萬, 被一出租車逆行給撞了 ,前杠大燈都壞了, 賓利車主隻要兩千 ,出租車司機愣是不同意 ,說人是黑車 ,結果賓利車主找一幫車給堵裡 ,最後賠了十萬 ,據說還是不夠修車錢。
網友:送了不到一個月快遞,撞到兩輛車,還好車上都沒人,不然一個月工資都不夠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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