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伍雪梅 見習記者 杜卓濱 攝影報道
8月10日下午,封面新聞以《雲求助 | 價值4萬餘元包裹送錯弄丢 快遞網點:是工作失誤,不能全額賠償》為題,報道了四川省宜賓市鄧明價值4.25萬元的名牌包被中通快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通快遞”)在成都運往宜賓的過程中運丢,中通快遞各網點承認工作失誤,但拒絕全額賠償一事。8月11日上午,中通快遞工作人員告訴封面新聞記者,他們已經主動聯系鄧明,再次調查快遞的價值。下午,中通快遞四川省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最終決定仍然是賠償1.8萬元。
運丢的快遞包裹
該快遞于7月13日被“前台”簽收
8月11日上午,鄧明告訴記者,在記者采訪完後,中通快遞有工作人員聯系他,要求他出示快遞物品價值證明,進行再次調查。“主要就是能證明快件内物是香奈兒包包的材料。”
中通快遞向鄧明收集快遞信息
随後,封面新聞記者撥通了中通快遞客服電話(028-63205294),據一名王姓工作人員介紹,他們的确在進行二次調查,已經按相關要求,通過微信收集了鄧明快遞的信息。
鄧明提供的價值證明
11日14時30分,中通快遞四川省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該快遞包裹目前是遺失狀态,網點仍在查找。如确定遺失,綜合商品價值、客戶未保價和公司内部仲裁,中通快遞方面願意賠償客戶1.8萬元。同時,該負責人建議客戶快遞貴重物品時要保價,保價物品依照保價規則賠償。
對此鄧明表示不能接受,準備向相關監管部門進行投訴,運用法律手段進行維權。
(文中鄧明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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