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一款巧克力造型與瑞士知名巧克力生産商“瑞士蓮”的兔子巧克力十分相似,德國零售巨頭利德爾在2018年被瑞士蓮告上法庭,就在近日,瑞士最高法院裁定,瑞士蓮勝訴,要求利德爾停止在瑞士銷售這款産品,且必須銷毀所有相關庫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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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最高法院認為,瑞士蓮兔子巧克力的形狀應受法律保護,以使其免遭仿制品的影響。據悉,瑞士蓮1952年推出由金箔包裹、系有紅色蝴蝶結和鈴铛的兔子巧克力,迄今已有70年曆史,是其最暢銷的産品之一。
而德國連鎖超市利德爾的自有品牌兔子巧克力,造型為綠色蝴蝶結和鈴铛。法院表示,公衆對瑞士蓮的兔子非常熟悉,盡管兩種産品之間存在差異,但仍有可能給消費者帶來困惑。
20多年前的2001年,瑞士蓮為兔子巧克力獲得歐洲商标保護,此後就産品的顔色、姿勢和形狀向競争對手提起多項訴訟。瑞士蓮與利德爾的官司始于2018年,當時瑞士蓮向瑞士一家地方法院提起訴訟,不過在去年遭駁回。最終,官司打到瑞士最高法院,瑞士蓮勝訴。而至于因銷毀庫存而造成的食物浪費問題,法院指出,銷毀的是産品而非巧克力本身,并含蓄表示,這些巧克力融掉後還可以制作成其他形狀繼續銷售。
(原标題:一隻“兔子”引發多年官司!這一知名巧克力生産商,勝訴!)
來源:央視财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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