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标準?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多得,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甘肅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标準?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多得
中國甘肅網3月9日訊據甘肅經濟日報報道(記者 牛占虎 通訊員 滕興慶)“養老保險”一直是大家十分關心的話題。那麼,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标準是什麼?如何繳費?近日,甘肅省社保局向社會公布: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按年繳費,繳費标準分12個檔次。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按年繳費
《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号)規定了繳費标準,目前設定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最高繳費檔次标準原則上不超過當地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多得。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府給補貼
政府對參保人給予多項補貼,是國務院政策的硬性規定。
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号)規定——
一是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給予繳費補貼,對選擇最低檔次繳費的,補貼标準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标準繳費的,适當增加補貼金額;對選擇500元及以上标準繳費的,補貼标準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具體補貼标準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二是對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參保,地方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标準的養老保險費。具體标準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三是對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中央财政确定全國基礎養老金低限标準,地方政府可根據當地情況提高當地基礎養老金标準。
參保人員應按時足額繳費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實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繳納,參保城鄉居民應根據自己選定的繳費檔次,按照當地規定的繳費期和繳費方式按時足額繳費。
目前,各地主要的繳費方式有通過金融機構預存代扣保費、參保人員到金融機構直接選檔繳費、經辦機構會同金融機構間接收取保費、村協辦員代收保費等,具體方式由各地确定,供參保人員選擇。
但對于經辦機構會同金融機構間接收費、村協辦員代收的,應由社保機構為參保人員開具财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社會保險費專用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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