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市教育局獲悉,為加強市屬寄宿制學校晚自習管理,滿足學生學習需求,促進學生健康、全面、可持續發展,我市近日印發市屬寄宿制學校晚自習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市屬寄宿制學校要高度重視晚自習管理工作,建立晚自習管理制度,制定學生晚自習輔導和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健全晚自習工作應急預案,層層分解任務,做到責任到崗、到人,确保上晚自習學生在校期間及上下學的安全、有序。
合肥八中的學生在上晚自習。(圖片來源:安徽網)
辦法要求,市屬寄宿制學校應當實行學生上晚自習制度,教師應當為學生提供答疑輔導,幫助學生掌握學習方法,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寄宿學生應到校内教室上晚自習,有特殊情況的除外。走讀學生在本人自願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到學校上晚自習。市屬寄宿制學校要切實保證學生睡眠時間,促進學生身心健康。非畢業班每周上晚自習不得超過5晚,畢業班每周上晚自習不得超過6晚。晚自習結束時間均不得遲于22:00。
與此同時,市屬寄宿制學校應根據晚自習班級規模,合理安排輔導教師。實行學校中層以上幹部晚自習帶班值班制度,帶班值班幹部數每晚不超過5人。
合肥一中學生上晚自習(圖片來源:合肥一中)
晚自習期間,輔導教師履行紀律管理、安全管理職責,對上自習的學生進行考勤,答疑解惑,但不得上新課;
對因特殊原因離開教室的學生要确認去向,并與宿管人員或監護人對接;
突發事件要按規定處置并上報帶班值班幹部。帶班值班幹部負責對輔導教師進行考勤和監督,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晚自習結束後,輔導教師和帶班值班幹部要确認上晚自習學生安全離開教室,對未按時回到宿舍或到家的學生進行追蹤;發生安全事故的,要立即進行處置。
晚自習期間,對擅離職守、在崗不履職的輔導教師、帶班值班幹部将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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