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提問:
我咨詢平度市不動産登記中心,一名人員為我解釋了繼承過戶相關政策。具體情況是我父親過世後,留有門頭房(常州路新華苑沿街),但是現在還沒有辦理繼承,因此也更談不上過戶到我名下。考慮到過戶需要繳納較高的房屋評估費、稅費等,所以我想問一下:1.是否可以先辦理繼承(取得公證書)、取得繼承,暫不過戶,因為有公證書,房屋實際我就取得了所有。2.一般70多平的門頭房,如果真的要繼承過戶到我的名下,一般連着房屋評估加上所有的稅費,總計需要多少費用?3.年前平度不動産登記中心用電話回複的我,一名男工作人員服務态度很好,解釋的也比較清楚,在此一并感謝!
平度市政府回複:
您好,此問題平度市自然資源局、國家稅務總局平度市稅務局進行了調查處理。經查,不動産登記應當依照當事人的申請進行,您可持身份證、原不動産權證以及相關繼承材料(繼承公證書),到平度市不動産登記中心申請辦理。根據不動産登記相關收費文件規定,繼承登記隻收取登記費,非住宅每件550元。另繼承需要繳納萬分之2.5的産權轉移數據印花稅,2.5元權利許可證照印花稅,您可聯系稅務部門88397388進行詳細咨詢。
如您仍有疑問,歡迎聯系平度市自然資源局88372397、國家稅務總局平度市稅務局88360775進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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