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容小編大概劇透下:男主王傳志和女主何琳在北京結婚,何琳的父母給了他們一套四環的獨院房子居住,先是王傳志的媽媽來了,結果就是各種不喜歡何琳,說她懶惰,還總是以為兒子是最有本事的,家裡主要靠他(這時的男主工資才2000元每月)。對于這些,王傳志基本都是壓着何琳,縱容他的媽媽。何琳就覺得很委屈,因為之前也比較任性,就與婆婆吵,結果被婆婆第一次打了。
他充當着婆媳中間人,是自私的,因為一直是壓着何王而偏他媽媽。在已經知道婆媳的關系後,沒有充分的和他媽媽溝通,說說何琳的事。還有,這工作他也知道,他能去上機關上班,完全是嶽父的關系,這點他沒有和他媽媽說,反而聽着媽媽一直的誇自己。當何琳買東西時,被婆婆說,他說什麼了嗎?他不會說自己才2000元的工資,那些錢都是何琳自己的。再者,何琳他爸媽把房子都給了他們,他卻讓自己的家人來住,這是完全不懂感恩的人。試說,一個本科生在北京一畢業就有房,公務員,這是多少北漂族夢寐以求都求不來的,何況嶽父母還這麼的通情達理。對待夫妻感情上,一味的偏着自己的父母,在知道婆媳關系的處理方式上太不聰明了。他一家人住過來了,你是沒辦法改變,但是是否可以大不了自己租個房子住,先離開那一家子不好嗎?(小編也是因為家庭的關系,才幹脆和老婆搬出來自己住)在工作上,家庭矛盾弄的他精神疲憊,面對領導的工作安排難道不會說明下嗎?最後導緻工作丢了。這些的這些他都應該反思。何琳及其他的父母太軟弱了!
何琳的父母面對王傳志家庭一次次的形為,都沒什麼表示,顯示的太軟弱了,反而助長了她婆婆一家人的氣焰。首先,第一次她婆婆在一些小事上動手打了自己女兒,何琳的父母做了什麼呢?反而是要求何琳改改脾氣。面對,他一家人拿着20萬要求把王傳志的名字加在房産證上,為什麼要同意?這難道也是為了女兒好?難道這房子不能作為女兒最後的籌碼嗎?做為女方父母,他們的這些作法能理解,也是希望女兒能和他們好好相處,但是面對他們一家人的可惡作法,也不了了知,我覺得我做不到。即使,何琳和王傳志的感情還在,但是也需要做些什麼來讓女兒安心吧?比如大不了再給他們租個房子。
何琳呢?何琳可能是有些任性,這跟他以前的環境造成的。不對的地方太過耿直和好心,在第一次幫他妹妹找工作沒得到她婆婆的好話時,後面他哥嫂為什麼還幫他們,結果哥嫂還因為這事還和自己鬧起來,何必呢?在處理婆媳關系上也有所不對,關于他婆婆的事情,直接讓王傳志溝通,自己不出面,不就避免了很多的煩惱嗎?她可以說是受害着,一直真心待她一家人,換來的卻是挨打,被罵。
何琳她婆婆,太好強,眼裡隻有小兒子,“變色龍”,但大事不糊塗!
這裡我想說何琳婆婆的不好,但是我想了半天又想不出有什麼地方不好。她好強和眼裡隻有小兒子,這和她的經曆是有關的。她對何琳和對大媳婦都一樣,這可能是她媳婦熬成婆的經曆吧。在何琳沒懷孕的時候就像看仇人一樣,何琳懷孕後立馬就态度180度大變,好吃好喝的伺候,好的都讓人嫉妒,怎麼有個這麼好的婆婆。有幾個片段都讓我對她有不一樣的看法,比如婚禮那天,在沒通知的情況下,她能把家裡最值錢的金戒指給何琳;在哥嫂要賣房子時,她直接說明何琳不同意她也不同意;還堅持給何琳煲湯;電視的最後是她所有人都不記得,隻記得何琳。說實話,想想之前的那些事,完全就被感動給消化了。
結局是意外的,何琳找到了癡呆走失的婆婆,而兩人還是沒有結婚。
最後,這部電視的劇情可能有些失真,但還是建議各位男士,在婚姻中丈夫在婆媳之産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在對待婆媳關系上應該各打五十大闆,要做調解方,不能直接産生立場。
以上純屬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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