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晚高峰,廣州陳家祠附近的十字路口,騎電動自行車的市民。
對于廣州交警7月13日發布的兩份征求意見稿,有市民存在不少疑惑,如為何此次廣州要對電動自行車管理政策進行調整?已經購買的超标電動自行車能否上牌?限行範圍内已經存在的電動自行車還能否上路?南都記者對上述焦點問題進行了梳理。
釋疑
過渡期
省相關管理條例規定 可設置最長不超過3年的過渡期
優化調整政策實施之後,此前已經購買的電動自行車還能上路嗎?這是不少市民關心的問題。
為解答市民疑惑,廣州交警發布了《關于電動自行車交通管理政策優化調整的權威解讀》,其内容提到政策優化調整後,廣州市将對限行範圍内存量電動自行車采取過渡性管理措施(具體措施另行公布)。比如,可考慮設置過渡期,過渡期内,電動自行車可在“除主幹道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設置的嚴管路段以外的路段”臨時通行。
據悉,市民在新國标實施之後購買的正規産品,都是符合新國标的,按規定上牌登記即可。對于超标車或者舊國标車,才需要過渡期,新國标已經實施兩年多了,這類車輛的存量也不多了,當然不包括非正規渠道生産的。
對于過渡期長短的設置,《廣東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提到,對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電動兩輪車輛,可以設置最長不超過三年的過渡期,具體期限由各地級市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不過,南都記者留意到,該份權威解讀隻是提到限行範圍内的存量電動自行車,未提及非限行區域的存量電動自行車将如何解決,過渡期的時間尚未明确,存量電動自行車的範圍也仍未明确,仍有待交警部門發布具體措施。
限行範圍劃定
廣州交警抽樣調查: 限行範圍内工作日晚高峰電動自行車出行分擔率僅為3.9%
此次發布的征求意見稿,将電動自行車的限行範圍調整為中心城區部分區域,而在該區域外的電動自行車可以在上牌登記後上路行駛。
廣州市人大代表陳少華告訴南都記者,在現階段,核心中心城區的确不應全面放開電動自行車禁令,“一下全放開的話,中心區域的電動自行車數量會急劇增多,交通安全隐患更難解決。”
在她看來,核心中心城區人口集中,建築密度大,道路通行壓力較大。由于多數道路狹窄,公共空間相對緊湊,可用于功能擴展的餘地較小,暫時難以滿足大量電動自行車安全通行以及戶外集中停放場所和集中充電的要求。
此外,中心城區公共交通設施配套已經比較完善,“最後一公裡”的通行距離也比較短,應該可以通過共享單車等其他方式解決。
陳少華認為,如今征求意見稿放開了非城區核心區域的電動自行車禁令,可以看作是一次試點,待條件成熟,試行經驗充足,道路規劃有了更科學的空間布局思路,再行推進。
而對于限行範圍的劃定,廣州交警表示,主要是考慮交通運行狀況、非機動車道設置情況、公共交通服務水平以及各類交通通行需求等方面因素。比如限行區域内交通運行承擔的壓力較大、非機動車道缺失問題較為突出、公交線網覆蓋率較高。
廣州交警還發布了一份居民出行抽樣調查,結果顯示限行範圍内工作日晚高峰電動自行車出行分擔率為3.9%,中心區非限行區域為10.1%。
上牌條件
符合新國标且有3C認證才能上牌登記
根據《通行通告》的規定,未在廣州市登記的電動自行車,全天禁止在全市行政範圍内上路行駛。那麼哪些電動自行車符合上牌登記的條件?
南都記者從廣州交警獲悉,根據《登記通告》的規定,上道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應當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标準(以下簡稱“新國标”)、獲得CCC認證,憑有效材料登記,核發白底黑字号牌和行駛證。
據悉,《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2019年4月15日實施,規定了電動自行車的整車安全、機械安全、電氣安全、防火性能、阻燃性能、無線電騷擾特性和使用說明書的主要技術要求及相應的試驗方法。新國标電動車具有帶腳踏騎行功能、整車、電動機、充電器插口上應有3C标識,時速高于15km/h有超速警報聲等,購買者可以根據車身銘牌等相關信息,登錄企業官網或當地省市級電動車協會官方網站進行查詢。
對于網約配送車輛也不例外,同樣需要符合“新國标”并且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憑有效材料登記核發藍底白字号牌和行駛證。“非法改裝、超标之類的電動自行車,這肯定是不能上牌的。”廣東省電動車商會執行會長藍世有介紹稱,2019年3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工信部、公安部發布的《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标準實施監督的意見》明确要求,嚴禁為未獲CCC認證車輛登記上牌,“這也是為了逐步淘汰不符合新國标的電動自行車。”
聲音
加強電動自行車精細化管理
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亂象,引起了社會各界人士的關注。據南都此前報道,廣州市政協委員鄭子殷在2021年廣州市兩會上提出了《關于廣州電動車自行車有序出行的建議》,建議廣州“以管代限”,盡早拟定規劃并啟動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工作。在2021年廣州市兩會上,有多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均關注了電動自行車管理的話題,指出廣州市要加強電動自行車精細化管理,并建議對電動自行車實施上牌管理。
根據廣東交警于2021年7月8日發布的一份數據,全省僅剩廣州、深圳、珠海、東莞還未實施電動自行車上牌,肇慶、惠州、汕尾、陽江、清遠、潮州上牌率較高,均超過86%;佛山、揭陽上牌率不足60%。
建議實行上牌制度管理、可以在非城區核心區域放開電動自行車的禁行,但對于核心中心城區現階段不應全面放開電動自行車禁令。有了上牌登記制度,相當于有了實名的身份識别,這有利于減少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造成電動自行車的闖紅燈、逆向行駛、與機動車搶道、不戴頭盔等違法行為,亂象原因之一在于交通違法成本太低,僅靠終端執法難度較大,駕駛人存在僥幸心理,當實施上牌制度後,執法部門可以精準處罰,進而強化行駛人的交通安全意識。——廣州市人大代表陳少華
可以考慮以獲得新國标和3C标準為界定,根據不同标準檔次的電動自行車給予不同顔色和年限的車牌,實施“警郵、警網點”聯動上牌機制,并且利用行業商協會的資源,結合實際遴選出符合标準,方便市民需求的郵政、電動自行車經銷網點作為上牌環節的補充。——廣州市人大代表林淑菁
平時開車最怕碰到電動自行車或者行人“鬼探頭”,有的電動自行車行駛速度極快,碰到了壓根沒時間反應,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廣州一機動車車主
從事了10餘年交通安全宣講,曾對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隐患做過相關調研。機動、靈活,既是電動自行車的優點,也帶來危險性。電動自行車随意變道,這是相當大的隐患,機動車主不知道電動自行車何時竄出來,交通事故比較容易發生。我接觸到的事故,涉電動自行車事故占一半以上。電動自行車的使用群體很大部分是接送孩子的爸媽、爺爺奶奶,老人家的安全意識較弱,存在僥幸心理,事故無情,一次疏忽,孩子就倒下了,這是無法挽回的。——交通安全宣講師、“中國好人”馬相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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