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亡故
财産分割問題讓人頭大
雖然自家人不好傷了和氣
但自己的合法權益也不能不要啊
如果沒有頭緒
來看看法律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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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我小叔意外身亡,終生未婚,他的父母已經過世。我小叔有兄弟5個,其中他的大哥已過世,我是他大哥的兒子。我為我小叔披麻戴孝,送他去火化和安葬,他生前的财産有房子和牛,還買了2萬塊錢的保險,我有沒有繼承他遺産的權利?我的三個叔叔要霸占我小叔的财産,我該怎麼辦?
A1:
如果你小叔沒有子女,且沒有留下遺囑,你有權繼承他的遺産。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如果你小叔留下遺囑或者有子女,則應當根據遺囑繼承或者由子女繼承。但如果你小叔隻有五個兄弟,則你小叔的四個兄弟有權作為第二順序繼承人進行繼承。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其中因你父親已經過世,你可以代替你父親繼承财産。
你小叔名下的房子、牛都屬于遺産,2萬塊錢的保險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也屬于你小叔的遺産。你和你三個叔叔在分配遺産時,一般應均分,每人分得1/4。但根據《民法典》一千一百三十條規定,如果你對你叔叔盡了主要的扶養義務或者與之共同生活,可以主張多分一些遺産。
建議你及時和你的叔叔們協商分割遺産,如果你三個叔叔強行霸占遺産,你可以向法院起訴,主張自己應分的遺産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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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本人于2016年11月底購買了一套面積為138平方米的三室兩廳兩衛的期房,但是2020年11月初到收房現場時,發現房屋的主體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詳情可見宣傳彩頁以及開發商後附的所謂報批圖紙(沒有加蓋公章,沒有我本人的簽字确認,也沒有之前的房屋平面圖,備案2021年才上傳到管委會系統裡)。這種情況下,我能否退房?
A2:
開發商擅自更改房屋主體結構且沒有通知你,你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開發商返還房款。
首先,購房時開發商通常會向你提供設計圖紙,你可以根據已有的設計圖紙和實際效果主張房屋主體結構變更。若你沒有設計圖紙,可以根據開發商的相關說明和允諾主張房屋主體結構變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的規定,開發商就商品房開發規劃範圍内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确定,并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确定有重大影響的,則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也應視為合同内容。
其次,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商品房銷售後,房地産開發企業不得擅自變更規劃、設計。若規劃部門批準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設計變更導緻商品房的結構型式、戶型等變化的,房地産開發企業也應當在變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書面通知你,你有權在通知到達後15日内對是否退房的進行書面答複。因此,開發商應當主動通知你主體結構變更且你有權退房,現開發商遲遲未通知你,你有權要求退房并要求開發企業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最後,如果開發商拒不解除合同,你可以搜集主體結構已變更的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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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我家樓上的房子現在出租給了不知道幹什麼的年輕人,白天沒有動靜,每次都是晚上十一二點以後才有動靜,大約持續一兩個小時。我們找過物業,找過房東,報警也已經報了十幾次,但是每次都是他們一來,樓上就消停一晚上,第二天又重新開始,我應該怎樣處理這個擾民問題?
A3:
你已經尋求過物業、房東和警察的幫助,仍未實際解決問題,建議你保留樓上制造噪音的證據、鄰居證言、物業幫忙調解的錄音等,向人民法院起訴。
首先,樓上鄰居淩晨發出噪音,如果已經對你的正常生活造成嚴重幹擾,那麼就構成對你相鄰權的侵害。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不動産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産、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确處理相鄰關系。不動産權利人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棄置固體廢物,排放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聲、光輻射、電磁輻射等有害物質。
其次,對于樓上鄰居的侵權行為,在其他維權途徑未取得實質效果之時,你可以考慮向法院起訴,請求樓上鄰居停止侵害。實踐中,相鄰權糾紛的難點在于舉證,因此,在起訴前,建議你搜集充分的證據,比如樓上的噪音、噪音發出的時間、其他鄰居的證人證言、物業的調解等,證明樓上的噪音已經嚴重影響了你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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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在我家人去世7、8年後,我家一個親戚告訴我們,我家人生前跟他借了一些錢,而且至今未還。這件事我們家裡人都不知道,聲稱我去世的家人欠他錢的親戚也沒有欠條、證人等相關證明,但他一口咬定我知道這件事。實際上,我對此真的一無所知,我們該怎麼辦?
A4:
首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的規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因此,在對方向你們主張債權你的時候,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憑證證明和你家人成立了借貸關系,但是根據你的描述,現在對方沒有任何憑證,你家人和他之間的借貸關系無法得到證實。
其次,主張債權的訴訟時效一般為還款時間屆滿後三年,也就是說,即使對方可以拿出充足證據證明曾經借錢給你的家人,但你家人去世這麼長時間,他沒有向你們要求償還借款,他的債權也可能超過了訴訟時效。根據《民法典》的規定,訴訟時效屆滿的,債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即債權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權利,債務人可以主張不履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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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我在入住新房20天後發現房屋漏水(我的新房在頂層),樓頂大面積開裂,在我們的強烈要求和不斷投訴下,其中兩塊樓闆才得以被檢測。按照合同要求,我們應該要求開發商賠償檢測費、整改期間的房租和物業費,但在檢測結果出來後,開發商沒有和我們作任何協商,就要求我們同意他們的整改方案配合整改,這種情況我們應該怎麼辦?
A5:
建議你向法院起訴,并要求開發商賠償檢測、整改期間的房租、物業費,承擔房屋修複責任。如經過鑒定,房屋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你也可以請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
首先,你購買的房屋樓頂闆大面積開裂,但是不斷投訴後才檢測了其中兩塊樓闆,依據目前的情況,和開發商協商解決比較困難,建議你直接搜集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
其次,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如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内,出賣人應當承擔修複責任。如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有權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你入住新房僅20天,新房在保修期間内。因此你可以向法院申請鑒定房屋質量及出具修複方案,如鑒定結果為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你有權要求開發商修複或解除房屋買賣合同。
另外,開發商應當賠償檢測和整改期間的房租、物業費,你有權根據實際發生的房租和物業費要求開發商賠償。
最後,向法院起訴時,需要提供合同、檢測報告、樓闆照片、視頻以及和開發商交涉的錄音等,用來初步證明樓闆确實存在質量問題,以便要求開發商承擔實際發生的房租、物業費以及承擔房屋修複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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