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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買東西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7-26 10:27:59

未成年買東西?原标題:《電子煙管理辦法》5月1日起施行 記者調查發現,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未成年買東西?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未成年買東西(未成年人也能買)1

未成年買東西

原标題:《電子煙管理辦法》5月1日起施行 記者調查發現

電子煙違規線上銷售仍大量存在

今年5月1日起,《電子煙管理辦法》将施行,明确禁止銷售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産品。

多位接受《法治日報》記者采訪的專家指出,電子煙不僅無助于戒煙,還可能形成“入門效應”,使本不吸煙的人産生尼古丁依賴進而成為吸煙者。而青少年是首當其沖的受害者,建議多管齊下“卡死”銷售環節和使用環節。

口味多大肆甩貨

近日,記者打開某電子煙品牌的小程序,搜索附近售賣該品牌電子煙的商家發現,5公裡内竟然有20家線下店在銷售。

上海市松江區悅刻RELX專賣店中,擺放着該品牌一到六代電子煙産品。記者統計後發現,煙彈口味多達43種,除了當下最受年輕人喜愛的水果味,還有“功夫鐵觀音”“酸奶益多多”等口味。

在記者随機采訪的18位抽電子煙的人中,隻有一名學生吸食的煙彈口味是煙草味,草莓、葡萄等水果口味更受歡迎。

多位受訪者通過各種渠道囤貨的情況引起了記者的注意,難道電子煙除了實體店購買之外,還能通過其他渠道買到嗎?

2019年1月,國家煙草專賣局、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布《關于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的通告》,敦促電子煙生産、銷售企業或個人及時關閉電子煙互聯網銷售網站或客戶端,電商平台及時關閉電子煙店鋪并将電子煙産品及時下架。

可有受訪者告訴記者,雖然明面上電子煙被禁止在線上銷售,但仍有商家铤而走險,通過網絡售賣電子煙煙具、煙彈。

經受訪者介紹,記者添加了一位專門從事這項生意的商家,對方直接将商品鍊接發給記者,并稱選定商品後通過電商平台擔保交易結算。記者打開商家給的鍊接進入商品界面,看到各種電子煙的包裝。對方讓記者确定需要購買的煙彈種類和數量,并稱表面上是賣電子煙包裝,但最後收到的貨是煙彈。

記者調查發現,諸如此類“挂羊頭賣狗肉”的行為,在許多電商平台和社交平台都有發生。

模糊有關電子煙的關鍵詞一直是電子煙商家使用的套路。本名為悅刻的電子煙品牌,無法在各平台直接搜到,可将其語序調整之後,比如将“悅刻五代”變成“悅代五刻”和“悅克”等字樣,就可以搜索到了。

搜索結果出現了和電子煙相似的霧化器以及售賣電子煙外殼的商家,但無一例外,評論區都會出現“煙味大”等字眼,于是記者随機與幾家店的客服進行了聯系。

“商家有事不在線,詳情咨詢××(某社交平台)。”接連數位商家的統一回複讓記者摸不着頭腦,為什麼都要去社交平台溝通呢,這裡面又有什麼貓膩?

原來,這些商家在購物平台展示的電子煙包裝等都是幌子。實際上,商家們通過社交平台交易,讓電子煙繞過平台監管。

名為“A.蒸汽時間(掃碼付款)”的商家向記者提供了一張煙彈的口味圖,并稱由于政策改革,煙彈僅剩存貨,欲購從速。原來在線下隻需要幾十元的煙彈,如今變成緊俏貨,漲至100元。

未成年人也能買

記者注意到,大部分商家都未詢問記者的年齡,隻是一味催促下單。當記者表示自己是未成年人,想購買煙杆和煙彈的時候,商家們紛紛表示沒有問題,還承諾私密發貨,快遞包裝上不會看到電子煙等字眼。

而在《關于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的通告》中早有要求,各類市場主體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

2021年6月1日,未成年人保護法将電子煙納入監管。同年6月18日,國家煙草專賣局、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煙侵害“守護成長”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将電子煙經營監管納入主要任務。

《電子煙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也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産品。電子煙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的标志;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然而多位受訪者介紹,其在線下專櫃購買電子煙時,并沒有被提醒出示身份證等有效信息。

“我購買電子煙時,從來沒有被問起是否是成年人。甚至還有成年人幫助未成年人從線下代購,然後再轉賬完成購買。”來自山東威海的王澤宇(化名)說。

“A誠信蒸汽館”也介紹說,找他購買電子煙的未成年人不在少數。

出台政策嚴治理

“由于我國尚未正式頒布電子煙國家标準,市場上在售的各類電子煙産品在原材料選擇、添加劑使用、工藝設計、質量控制等方面随意性較強,電子煙産品質量參差不齊,部分産品可能存在煙油洩漏、劣質電池、不安全成分添加等質量安全隐患。不得不提的是,許多電子煙生産銷售者為了提高電子煙銷量,将水果、咖啡、巧克力等味道的香料加入電子煙中,吸引了大量未成年人以及沒有吸過傳統香煙的人群,造成許多潛在的不良後果。”北京外國語大學教授姚金菊說。

北京大學醫學人文學院教授王嶽認為,《電子煙管理辦法》明确禁止銷售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目的是讓電子煙回歸尼古丁替代工具的定位,和普通煙草同樣管制。

“如同禁止在公共場所吸食煙草一樣,應該禁止在公共場所使用電子煙,隻有把使用環節卡死,電子煙在銷售環節才會受到遏制。”王嶽說。

在姚金菊看來,《電子煙管理辦法》從電子煙生産、銷售、進出口貿易以及對電子煙的監督管理方面進行了系統且嚴格的規定。“這意味着電子煙行業的準入标準被大幅度提高,市場上可存在的合法的電子煙企業數量将大幅度減少,行業主體将重新洗牌。”

記者注意到,《電子煙管理辦法》對單位及個人開展電子煙零售和批發業務提出了嚴格條件,同時對電子煙銷售的平台和地點進行了嚴格限制。

對此,姚金菊解釋說,電子煙隻有先符合相關國家标準,通過層層審批後才能進入統一且唯一的電子煙交易管理平台,電子煙銷售商的資質以及電子煙産品質量将得到有效保障,以往通過網絡、社交平台和小作坊進行銷售的方式将不複存在,電子煙市場的規範性将有效提高。

但王嶽也提出了擔心——政策的落實與執行一旦不到位,就可能形成地下交易。因此,他建議實行購買者獎勵舉報機制,讓出售者和購買者之間形成博弈關系,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杜絕非煙草味電子煙的流通。(記者 韓丹東 實習生 王意天)

來源: 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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