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交警上線“學法減分”已經3個多月
但是在後台還是有不少小夥伴問到
“學法減分如何操作?”
“我名下還有未處理的
交通違法行為記錄,能減分嗎?”
針對大家的疑惑
小編整理了一部分熱門問題
一起來康康
學法減分熱門問題答疑
01
“學法減分”是通過參加網上學習(“交管12123”APP),3日内累計學滿30分鐘且經考試合格的,一次減免1分。
申請沒有次數限制。但是,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内減免記分分值達到6分後将不能繼續參加學法減分。
02
學法減分的申請條件是:擁有駕駛證的機動車駕駛人,不區分準駕車型,也不區分是否為營運車輛駕駛人,都可以參加學法減分。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請學法減分:
一是在本記分周期内,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滿分記錄,或者累積記分達到十二分的;
二是在上一個記分周期,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滿分記錄的;
三是在最近三個記分周期内,機動車駕駛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或者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僞造、變造的機動車号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号牌、行駛證,或者買分賣分受到過處罰的;
四是機動車駕駛證在實習期内,或者機動車駕駛證逾期未審驗,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暫扣期間的;
五是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的;
六是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安全技術檢驗超過有效期或者未按規定辦理注銷登記的機動車;
七是機動車駕駛人參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或者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記分滿分教育和審驗教育學習考試時存在弄虛作假、冒名頂替情形的。
需要注意的是,駕駛人名下有逾期未檢驗機動車、達到公告牌證作廢未報廢等情況是不能申請學法減分的。若名下機動車被盜搶應及時報案,當車輛狀态顯示為被盜搶時是可以申請學法減分的,但若登記被盜搶在機動車狀态為逾期未檢驗或達到公告牌證作廢未報廢之後,也是不能申請學法減分業務的。
03
參加學習考試的内容包括:交通違法行為判斷與案例分析;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處理、快處快賠相關規定;常見交通标志、标線和交通警察手勢辨識;安全行車常識;高速公路駕駛常識;惡劣天氣和複雜道路駕駛常識;文明駕駛常識;防禦性駕駛知識;緊急避險常識;駕駛心理健康知識;其他相關知識。
04
學習完成後必須在完成學習之日起7個工作日内申請參加考試。考試時間為20分鐘,每題答題時間最長60秒。
系統将随機從題庫中抽取20題,題型為判斷題、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答對18道題及以上為合格,答錯或者未答累計3題的,系統自動判定考試不合格并退出考試。
考試未通過的,可以在24小時内申請補考,補考以2次為限。
05
出現以下情形,也将導緻學習、考試不通過:一是随機抓拍時未采集到人像的;二是人臉識别比對未通過的;三是實人認證未通過的;四是從事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網上學習、考試無關活動情形的。
若對學習考試審核結果不通過有異議的可在收到審核結果後24小時内申請複核。公安交管部門會在3個工作日内複核完畢,并告知複核結果。
都學會了嗎
快轉發給你的小夥伴們吧!
雖然“減分學習”福利多力度大
但不要以為多攢了6分
就等于拿到了“免死金牌”
洛陽交警提醒各位
遵守交通法規,文明駕駛
才是正确的出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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