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新廣行風熱線——我為群衆辦實事·廳局領導接待日》邀請了新疆郵政管理局領導和相關處室負責人走進新疆新聞廣播FM96.1直播間,受理聽衆、網友的相關投訴和建議。
新疆郵政管理局副局長鄧淼(左)
《新廣行風熱線》主持人劉華(右)
問
烏魯木齊市楊先生反映,2021年8月28日,通過烏魯木齊市天山區韻達快遞點往江蘇郵寄了一塊近6000元的手表,至今還未送到,多次聯系韻達快遞公司,遲遲無人受理。
答
韻達快遞烏魯木齊公司客服負責人王宏表示,節目結束後将第一時間核實楊先生的問題,兩個工作日内做出答複。《新廣行風熱線》也将持續關注。
問
《新廣行風熱線》微信公衆平台網友“大風吹”咨詢:之前通過快遞往成都郵寄了近1000元的新疆特産,郵寄過程中包裹丢失,由于沒有保價,快遞公司隻按運費的3倍進行賠償,是否合理?
答
新疆郵政管理局政策法規處處長高黎明介紹:根據《郵政法》第四十五條、四十七條,以及《快遞暫行條件》第二十七條規定:1.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丢失、損毀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2.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快遞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确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據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确定賠償責任。
與快遞企業他發生賠償糾紛時,建議先按照寄件時與快遞企業的約定進行賠償,協商不成的,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問
《新廣行風熱線》微信公衆平台網友“燕子”反映:現在快遞員直接将快遞放在快遞點或者小區門口,通知收件人自行領取,有時候甚至都不發短信告知,這種情況是否合理?
答
新疆郵政管理局政策法規處處長高黎明介紹:根據《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第四項、《快遞服務标準》等法規、規章規定,快遞企業有義務将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如用戶在使用快遞服務時發生此種情況,請向屬地郵政管理部門舉報,我們将進行深入調查,對企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理。
如果大家還有對郵政、快遞服務質量不滿意的,可以撥打企業投訴電話進行投訴,對企業投訴處理結果不滿意或者超過7日未得到企業答複的,用戶可以撥打郵政管理部門的申訴專用電話“12305”進行申訴,郵政管理部門将按規定及時予以處理。
編輯:趙麗娜 初審:海瑞 複審:陳宏偉 終審:趙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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