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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天價借條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8-30 17:10:58

“個人轉讓借條,本金324萬元,我隻要3成,剩下都是你的。”近日,某二手轉讓平台上頻頻出現借條轉讓信息。那麼,買了這種借條真的能要回來錢嗎?會不會有法律風險?

對此,有律師指出,債權轉讓必須通知債務人,否則該轉讓無效。此外,網售借條往往難辨真僞,貿然收購風險較大。

網上叫賣借條形式多樣

有的起拍價标注“1元”

近日,某二手轉讓平台中,輸入“借條轉讓”“債權出售”便有大量出售信息出現。賣家描述大緻相似,多為“沒精力要賬”“急需用錢”,所以才低價轉讓借條,但形式各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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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賣家所出售的隻有手寫借條,上面大多都有借債人簽名及手印;也有賣家直接公布了債權所涉糾紛的民事判決書或民事調解書,表示可以協助購買者繼續通過法律途徑維權。這些賣家在出售借條時,售價往往都會比借條賬面金額低上許多,折扣往往在5折至1折之間。

一名來自陝西西安的賣家自稱,2017年8月前後,累計借給朋友王某1.65萬元,并立有借條,此後多次催要無果,對方也更換了聯系方式并将自己拉黑,導緻追讨困難,因此希望能夠通過二手轉讓平台出售該借條,起拍價僅1元。截至7月8日下午發稿前,該商品尚無買家出價。

除了上述個人賣家外,還有部分借貸平台也在通過該平台出售借款信息,價格往往更低,每條僅1元至5元不等。

自稱因強制執行不順利

13萬元借條賣9000元

家住雲南昆明的王先生是賣家之一,他稱2013年起已陸續借給高中同學朱某13萬元。考慮到對方名下有一個包工隊,經濟實力雄厚,所以并沒有特别擔心。不料到了約定還款的時間,對方卻總是以各種借口推脫拖延,無奈之下王先生隻好起訴至法院。

王先生說,目前自己與朱某的兩筆債務糾紛已經進行到強制執行階段,但由于朱某已經更改了聯系方式,所以強制執行并不順利。“電話打不通,家裡也找不到人。”王先生稱,目前他已經将兩張借條上傳至二手轉讓平台,一張金額9萬元的售價6000元,另有一張金額4萬元的售價4000元,“兩張一起買的話,9000元就行。”

新疆烏魯木齊的賣家劉先生稱,借款者是自己多年的好友,但倆人間的友誼并未使追讨變得容易一些。由于自己與債務人目前并不在同一城市生活,考慮到找人的成本,自己更希望能以2萬元價格出售這張面額為10萬元的借條,或者也可以與追債人進行分成,“追回來以後給我3成就行。”

“轉讓借條”信息很多,實際成交案例并不多見。

盡管此類轉讓信息很多,但真正成交的卻并不多見。不少用戶都在評論區留言稱,擔心這些舊債已經成為“死債”,即便轉手他人也不能完全要回。

搜索相關出售信息,多個商品留言區均有一位名為“浪子”的用戶留言表示:“我可以幫你要,要回來怎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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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用戶表示,自己是收債公司的專業人員。該用戶表示,雖然是以分成方式收費,但在公司派人之前,債權人還必須提前支付一筆費用,“主要用于工作人員到當地的食宿、交通,一般需要承擔一個星期的吃喝拉撒睡”。

多位買家表示,大家普遍認為這種先收費再要債的模式風險較高,“有很多公開報道,就是債沒有要回來,還得損失一筆定金”。為規避這一風險,不少賣家都在商品詳情中特意強調:僅限同城當面交易,拒絕先付定金。

事實上,這種擔心并非沒有依據。2019年5月17日,江蘇省宿遷市公安局就曾通過其官方網站公布一起輕信所謂“讨債公司”卻反遭詐騙的案例。文章稱,當地一名43歲女士在聯系一家聲稱可以幫忙追讨債務的公司後,分兩次轉給對方6000元“尋人費”,希望借此讨回22萬元外債。不料債沒追回不說,所謂“讨債公司”也很快消失,隻留下一個已經成為空号的手機号碼。

律師提示:

借條買賣雙方均面臨巨大風險

轉賣借條,即債權轉讓,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隻要将轉讓事實提前通知債務人即可,此次轉讓就具有法律效力。但與此同時,我國《合同法》相關條款中也明确提到:“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也就是說,如果買家購買的是一張已經聯系不到債務人的借條,那麼此次轉讓很可能會被判定無效。與此同時他也提到,作為普通用戶,一般很難判斷借條的真實性,如果遇到對方假造借條,那麼很可能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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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已經申請強制執行的債務,北京緻知律師事務所張偉律師介紹,申請執行人将生效法律文書确定的債權依法轉讓給第三人,且書面認可第三人取得該債權後,該第三人可以申請變更、追加自己為申請執行人,無需重新申請。他強調,債權轉讓隻有經過轉讓雙方同意,且沒有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或公序良俗的其他問題時,才能有效。

對于買家而言,風險則更多。一是網上交易時賣家可能提供信息不實,造成買家财物損失;二是若賣家出售債權為不良債權,買家即使獲得該債權也無法實現;三是買家購買前很難對債務人進行盡職調查,有可能出現追債的成本過高、得不償失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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