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扣、滿減、預售、膨脹金
“雙十一”促銷大戰如火如荼
消費者搶購的同時
也要小心别落入“最低價”營銷陷阱
11月3日
北京嶽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
知名律師嶽屾山
在微博上喊話京東
#京東最低價不最低涉嫌虛假宣傳#
這是咋回事
嶽屾山在微博講述了他的同事的遭遇。
今年9月中旬,嶽屾山的同事在京東商城購買過一袋五常稻花香米,當時該商品标價是99.9元。因同時買了其他東西又打了折,結算時實際支付低于标價,兩件商品共支付92.8元。
最近,同事從原訂單點進去想再買一單,發現該商品标價108元,并且價格後面顯示“99天最低價”。
明明46天前剛買過,怎麼108元成了“99天最低價”?
同事咨詢了該店鋪的客服,客服表示“活動價格和‘99天最低價’是京東設置的”。
京東客服對此表示,這個最低價是“曆史99天最低價,就是以往99天。”
嶽屾山認為
所謂的99天曆史最低價
其實并不是最低
京東的标示涉嫌虛假宣傳
嶽屾山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采訪時表示,在微博上講述同事的經曆主要是為了給廣大消費者提個醒,“雙十一”期間購物也要理性消費,别被衆多商家“最低價”的宣傳所迷惑。
“
嶽屾山表示:“如果有消費者因價格欺詐而購買了商品,可以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要求退貨退款并增加三倍貨款懲罰性賠償金,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實施價格欺詐的商家不僅要承擔民事責任,還應該承擔行政責任。”嶽屾山指出,監管部門可以依據《反不正當競争法》第二十條的規定,責令停止虛假宣傳違法行為,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11月4日發稿前,嶽屾山向《中國消費者報》表示,京東方面目前還未就他反映的情況作出回應。
《中國消費者報》注意到
#京東最低價不最低涉嫌虛假宣傳#
話題引起了不少網友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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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十一”促銷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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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消費者報新媒體編輯部出品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記者/裴瑩
編輯/李曉雨
監制/何永鵬 任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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