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說
這個“文”字是個象形字。像什麼呢?像一個心寬體胖的壯年人。你看甲骨文①就像正立的人形。最上端是頭,向左右伸展的是兩臂,下部是兩腿,胸前刻有美觀的花紋。金文②的形體基本上同于甲骨文,胸前的花紋更好看了。小篆③則把胸前的花紋省略了。④是楷書的形體,一點也看不出“人”形了。
“文”字本義就是指在胸前刻的花紋,我國上古人有這I樣的習慣。《莊子•逍遙遊》:“越人斷發文身。”就是說越人把頭發剪斷,在身上刻花紋。從“花紋”又引申為“文字”,如甲骨文就近于花紋之形。從“文字”又引申為“文章”,如李贽《焚書•童心說》:“詩何必古選,文何必先秦。”這裡的文即指“文章”。可是古代的“文章”一詞有多種含義,我們讀到時須細心分析,如《詩經•大雅•蕩序》“無綱紀文章”中的“文章”是指禮樂法度,《楚辭•九章•橘頌》“文章爛兮”中的“文章”是指文采,而《官場現形記》“便曉得其中另有文章”中的“文章”是指暗含的意思,如同我們今天還說“其中大有文章”。
“文”字是個部首字。在舊的辭典中,凡由“文”字作部首所組成的字大都與花紋有關,如“斐”、“斑”等。
——左民安《細說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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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形字。《說文》:“文,錯畫也,象交文。”段玉裁注:“錯當作逪,逪畫者,䢒逪之畫也。”徐灏段注箋:“文象分理交錯之形,因以為文字之偁。《左氏隐公元年傳》:‘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即指分理言。”分理即可區分的紋理、有界線的紋理。清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紋者,文之俗字也。”桂馥《說文解字義證》:“《哀十三年谷梁傳》:‘祝發文身’,注雲:文身,刻畫其身以為文也。《齊策》:‘文車二驷’,鮑雲:文,彩繪也。《史記·越世家》:‘翦發文身,錯臂左衽。’注雲:錯臂亦文身,謂以丹青錯畫其臂。”朱芳圃《殷周文字釋叢》:“文即文身之文,象人正立形,胸前之
,即刻畫之文飾也。 《禮記·王制》:‘東方曰夷,被發文身,有不火食矣。’孔疏:‘文身者,謂以丹青文飾其身。’ 《谷梁傳·哀公十三年》:‘吳,夷狄之國也,祝發文身。’範注:‘文身,刻畫其身以為文也。’考文身為初民普遍之習俗。”于省吾主編《甲骨文字诂林》“文”字條後姚孝遂按:“朱芳圃以‘文’之本義為‘文身’之文,其說可信。”據上諸說,則“文”字本作
等形,從正面而立之人形并突出胸部,從
等形皆以示紋身之紋,多種花紋,非交錯花紋之一種。(周寶宏)
——李學勤《字源》
來源:漢典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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