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員工繳納社保的法律責任?一、社保繳納具有強制性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定義務,任何一方都必須履行,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不給員工繳納社保的法律責任?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一、社保繳納具有強制性。
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定義務,任何一方都必須履行。
二、社保繳納由雙方共同完成。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按照法律規定的标準,在各自應當承擔的比例範圍内繳納,尤其是用人單位,是社保繳納的主要主體,不能将屬于自己的法定義務強加給勞動者。
三、雙方可否約定,社保費用全部由一方承擔?
雙方約定,社保費用全部由勞動者承擔,違反了法律強制性規定,屬無效約定,用人單位仍應承擔其應當繳納的部分;如雙方約定社保費用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法律并不禁止,可視為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福利待遇,合法有效。
四、社保費用追償問題。
如勞動者全額繳納了社保費用,就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的部分,可通過法律途徑予以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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