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圖文

 > 司法解釋與民事法律沖突

司法解釋與民事法律沖突

圖文 更新时间:2024-07-25 03:23:17

司法解釋與民事法律沖突?最近遇到一個新司法解釋删除了舊司法解釋部分規定的情況,查找了相關法律規定,有了一些心得,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司法解釋與民事法律沖突?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司法解釋與民事法律沖突(小述民事司法解釋新舊适用規則)1

司法解釋與民事法律沖突

最近遇到一個新司法解釋删除了舊司法解釋部分規定的情況,查找了相關法律規定,有了一些心得。

筆者看了一篇2016年名為《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應該把握的17條規則》(作者:徐忠興)的文章,對其中的介紹比較認同。文中載明”關于民事司法解釋的溯及力,并無類似上述刑事司法解釋溯及力的統一規定,相關規定散見于最高人民法院近幾年的民事司法解釋的具體條文中。縱觀這些關于民事司法解釋溯及力的規定可以看出,民事司法解釋對于其是否具有溯及力的問題規定并不統一,但大部分民事司法解釋均遵循了'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則,未對其溯及力作出規定……在審判實踐中,适用'法不溯及既往'原則的例外,一定要有明确的規定,沒有明确規定的,不得推定法律、司法解釋溯及既往。"這個闡述确實另筆者很有共鳴,因為刑事司法解釋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釋時間效力問題的規定》來明确,但民事方面的司法解釋就相對沒有那麼明确,雖然精神上有互通之處,法理上也有相應原則,但其實還是需要有相應的規則支撐為好。

《民法典》及配套規則方案的出台對這個問題有所提及。

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國法院貫徹實施民法典工作會議紀要》第13條明确規定,正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時間效力的若幹規定》(以下簡稱《時間效力規定》),處理好新舊法律、司法解釋的銜接适用問題。堅持“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理預期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實引起的民事糾紛案件,适用當時的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但《時間效力規定》另有規定的除外。當時的法律、司法解釋包括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條規定廢止的法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廢止部分司法解釋及相關規範性文件的決定》廢止的司法解釋及相關規範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民事審判工作中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若幹問題的解釋〉等二十七件民事類司法解釋的決定》等5個修改決定所涉及的修改前的司法解釋。

《時間效力規定》雖然是關于民法典的适用規定,但民法典是規範全部民事關系的規則,民事的所有規則在民法典中均有體現,故民法典關于時間效力的規定也是民事司法解釋适用的規定。

《時間效力規定》第一條第二款就明确,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實引起的民事糾紛案件,适用當時的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這與筆者所認識的相關精神和法理原則完全一緻。

《時間效力規定》第二條前半段就基本解答了筆者遇到的問題,其規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實引起的民事糾紛案件,當時的法律、司法解釋有規定,适用當時的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

再次感覺到民法典确為民法之綱,很多次了,越發體會到民法典的重要性。我輩法律人都需要把精熟民法典作為基本,反複研讀,掌握包括民法典配套規則在内的相關法律規定,以便為社會更好的提供法律服務。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圖文资讯推荐

热门圖文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4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