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廬山市人民法院
公布了一起令人揪心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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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大學生去年在廬山景區
龍首崖景點墜亡
其父母起訴廬山景區管理部門
要求賠償90多萬元
法院認為
景區已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當事人應自己承擔後果
案件回顧
2021年7月26日,女大學生小劉進入廬山風景名勝區龍首崖景點,于當天墜亡。
小劉墜亡後未被立即發現,直到8月6日,她的父母向廬山公安局報案,警方于8月10日在龍首崖下方約60米處找到一具屍體,經DNA比對确定死者身份為小劉。
據了解,小劉進入景區是通過登山小道,并沒有購買門票。
據悉,小劉在高中時曾因學習壓力大,患上了輕度抑郁症,在事發前曾與母親發生争執。綜合法醫檢驗報告、父母提供的線索以及其它調查結果,警方确認排除他殺。
對于這起悲劇,廬山景區安全管理部門也積極進行了協調,協調結果是保險公司對小劉父母給予4萬餘元的賠償。
不料簽完了調解協議,劉父劉母卻翻臉不認賬——他們未找保險公司理賠,而是将廬山景區的管理部門告上了法庭,要求賠償90多萬元。
景區對此有沒有責任?
法院會支持他們的訴求嗎?
江西省廬山市人民法院審理認為:
龍首崖景點作為開放式戶外景點,沿途設有安全警示牌,在臨崖觀景台設有1.2米高的護欄,已經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
在排除他殺的情形下,結合劉某生前患有輕度抑郁症、獨自出行、事發前與母親争執、抛棄行李以及景區安全保障措施齊全等,推定劉某死亡系自身故意造成,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法院最後還提到,盡管這樣一個年輕生命的意外離去讓人悲痛,但當事人的觀念固守"有損害就要有人來填補""人死為大"的道德觀念長期以來對司法實踐産生不良影響,這也導緻司法實踐中濫用"公平責任"。
不合理的維權、誰鬧誰有理隻會破壞公平正義的法治原則,本案中被告并不存在過錯、也盡到了自身的安全保障義務;且在死者連門票都沒購買的情況下為其争取了意外理賠,盡到了人道主義精神,不應當再為此承擔其它責任。
3月22日
@中國法院網官方賬号
發布了關于此案的判決結果
被媒體轉發後引發網友關注
大多數網友都支持法院判決
“成年人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按鬧分配的時代正在消失”
“這才是法治社會”
也有網友惋惜
如果家長學校早點介入
也許悲劇可以避免
“無論發生什麼,生命才是最寶貴的”
大家對此事怎麼看?
綜合新聞晨報、貴陽晚報、中國法院網、新聞坊
來源: 廣州反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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